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09年公司债券发行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经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和中国证监会证监发行字[2009]908号文核准,本公司获准发行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公司债券。本公司2009年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为本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和中国证监会证监发行字[2009]908号文核准额度内发行。
根据《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公司债券发行公告》,本期公司债券基本发行规模为5亿元,根据市场情况可超额增发不超过5亿元,发行价格为每张人民币100元,发行采取网上面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发行和网下面向机构投资者协议发行相结合的方式,网上和网下发行采取双向回拨的机制。2009年12月25日,本公司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询价簿记结果确定行使超额增发选择权,超额增发的规模为5亿元,本期公司债券最终发行规模为10亿元。截至2010年1月4日,本期10亿元公司债券已发行完毕,发行情况如下:
1、网上发行
网上发行数量预设为基本发行规模的10%,即10,000万元。最终网上社会公众投资者的认购数量为910.4万元,占本期公司债券最终发行规模的0.91%。剩余的9,089.6万元回拨至网下发行。
2、网下发行
网下发行数量预设为基本发行规模的80%,即40,000万元。行使超额增发选择权和网上向网下回拨后,最终网下机构投资者认购数量为99,089.60万元,占本期公司债券发行规模的99.09%。
本期债券具体上市时间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