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重大事项公告
2010年01月05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股票代码:600866 股票简称:星湖科技 编号:临2010-001
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重大事项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商务部于2010年1月4日就本公司申请的对原产于印度尼西亚和泰国的进口核苷酸类食品添加剂进行反倾销调查作出了初裁决定,并发布了2009年第118号公告,认定原产于印度尼西亚和泰国的进口核苷酸类食品添加剂存在倾销,中国国内核苷酸类食品添加剂产业受到了实质损害,而且倾销与实质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决定采用保证金形式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自2010年1月5日起,进口经营者在进口原产于印度尼西亚和泰国的进口核苷酸类食品添加剂时,应依据商务部公告2009年第118号所确定的各公司的倾销幅度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提供相应的保证金(印度尼西亚希杰集团16.9%,麒麟味元食品公司8.1%,其他印度尼西亚公司29.7%,味之素(泰国)股份有限公司6.5%,其他泰国公司29.7%)。
本次商务部的初裁决定,将有利于本公司提高产品竞争力,进一步扩大产品市场份额,提高公司的经营业绩。
特此公告
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