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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合康亿盛变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
    北京合康亿盛变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上投摩根中国优势证券投资
    基金第七次分红公告
    浙江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度业绩预增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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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投摩根中国优势证券投资基金第七次分红公告
    2010年01月06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上投摩根中国优势证券投资基金(代码:375010,以下简称"本基金" )基金合同于2004年9月15日生效。根据《上投摩根中国优势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及时回报投资者的原则,本基金将实施第七次分红。现将本次分红的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收益分配方案:

      经基金管理人计算并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复核,以本基金2009年度已实现的净收益为基准,每10份基金份额派发红利4.5元。

      二、收益分配时间:

      1、权益登记日、除息日:2010年1月11日

      2、红利发放日:2010年1月12日

      3、选择红利再投资的投资者其现金红利转换为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NAV)确定日:2010年1月11日

      4、红利再投资的基金份额可赎回起始日:2010年1月13日

      三、收益分配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份额持有人。

      四、收益发放办法:

      1、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10年1月12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2、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将以2010年1月11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计算基准确定再投资份额,本公司对红利再投资所转换的基金份额进行确认并通知各销售机构。2010年1月13日起投资者可以查询、赎回。

      3、冻结基金份额的红利发放按照《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的相关规定处理。

      4、权益登记日2010年1月11日之前办理了转托管转出尚未办理转托管转入的投资者,其分红方式一律按照红利再投资处理, 所转出的基金份额待转托管转入确认后与红利再投资所得份额一并划转。

      五、有关税收和费用的说明

      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2、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3、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六、提示

      1、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方式。

      3、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2010年1月11日之前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投资者可通过销售网点或通过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网站及客服热线查询所持有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如需修改分红方式,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前通过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七、咨询办法

      1、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招商银行、交通银行、光大银行、上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发展银行、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金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兴业银行、北京银行、中信银行、民生银行、宁波银行、平安银行、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夏银行、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等机构的代销网点。

      2、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021-38794888、4008894888

      3、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 http://www.51fund.com

      特此公告。

      风险提示:本基金的分红行为将导致基金净值产生变化,但不会影响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投资风险及投资收益水平,敬请投资者注意。

      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0年1月6日

      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赎回旗下

      上投摩根成长先锋基金、内需动力基金、亚太优势基金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基金管理公司运用固有资金进行基金投资有关事项的通知》的相关规定,现就上投摩根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赎回本公司固有资金所投资的旗下基金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本公司拟于2010年1月11日通过代销机构赎回以下旗下基金:

      1、上投摩根成长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378010) 2,060,423.08份,其中原始申购份额为:1,475,661.94份,基金赎回费率为0.35% ,分红再投资份额 584,761.14 份,基金赎回费率为:0.5%;

      2、上投摩根内需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377020 ) 3,175,020.15份,基金赎回费率为0.25% ;

      3、上投摩根亚太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377016 ) 10,399,032.78份,基金赎回费率为0.3%。

      本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的规定,遵循谨慎、稳健、公开、公平的原则进行投资,并严格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积极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

      特此公告。

      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0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