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五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三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第二十二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09年12月31日以电话、传真和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10年1月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会议以传真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控股子公司资产拆迁安置的议案;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拆迁安置情况概述
按照西宁市政府整体规划要求,经西宁市发改委立项批复和西宁市房产局批准,青海盛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盛业公司)现对位于西宁市建国路88号的土地和房屋进行拆迁安置,该宗土地和房屋属公司控股子公司青海省医药有限责任公司(下称省医药公司)所有。
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西宁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市场的实际,省医药公司与盛业公司签署《拆迁补偿协议书》,拆迁补偿费共计为3400万元,其中土地补偿1275.59万元、房屋补偿2065.41万元、停业补偿49万元、搬迁补偿10万元。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2、协议双方当事人情况介绍
拆迁单位:青海盛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义;注册资本:5000万元;注册地址:西宁市城东区建国路26-18号;营业执照注册号:630000100029419,主要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建材、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电器销售。
该公司与本公司、省医药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任何关系。
被拆迁单位:青海省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蒋锡培;注册资本:3000万元,注册地址:西宁市建国路88号;营业执照注册号:630000100008589,主要经营范围:中成药、中药材、中药饮片、化学原料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生物制品、生物制品等。
本公司持有省医药公司99.99%股权。
3、拆迁标的基本情况
房产情况:房产位于西宁市建国路88号医疗及营业用房,建筑面积共计6717.24平方米,评估总价为899.81万元。
土地情况:土地位于西宁市建国路88号,其中出让土地4180平方米,划拨土地2700平方米。
上述资产不存在设定抵押及其他任何限制出售的情况,也不存在涉及上述资产的诉讼、仲裁或司法强制执行及其他重大争议事项。
4、拆迁补偿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拆迁安置方式为货币补偿,合计补偿价为3400万元。盛业公司在拆迁补偿协议签订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补偿款1400万元;盛业公司在接到省医药公司的书面通知后,在三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余款2000万元;余款到省医药公司账户后,协议双方办理土地、房产的相关资料、权证移交手续,移交期限为2010年1月30日,最迟不超过2010年3月15日。因本次拆迁涉及的被拆迁标的物发生的相关税、费均由盛业公司承担,其中包括根据规定由省医药公司承担的,也由盛业公司承担。
5、本次拆迁安置资产的目的和影响
本次资产拆迁安置是按照西宁市政府整体规划要求而进行,省医药公司新办公地点迁移至西宁市德令哈路58号。本次拆迁安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助于改善省医药公司经营业绩。
6、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资产拆迁安置是根据西宁市政府整体规划要求,以一次性货币补偿方式补偿拆迁资产,补偿款以相关法律法规、市场情况和评估值为基准,符合全体股东和公司的利益。
7、备查文件目录
公司第五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决议;《拆迁补偿协议书》;《国家基本建设征用拆迁补偿评价表》;独立董事意见书。
该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关于召开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告。
特此公告。
三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1月5日
证券代码:600869 股票简称:三普药业 编号:临2010-002
三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第五届第二十二次董事会决定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时间:2010年1月21日(星期四)上午9:00时;
3、会议地点:江苏省宜兴市高塍远东大道6号远东控股集团四楼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关于选聘公司股东监事的议案;
4、关于控股子公司资产拆迁安置的议案。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0年1月15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2、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股东,可授权委托他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
3、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4、公司聘请的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律师。
四、参加现场会议的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10年1月18日上午8:00-11:30,下午13:00-17:00。
2、登记方式
①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办理的,须持有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②法人股东若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须持法定代表人证明、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办理的,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
③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④以上文件报送以2010年1月18日下午17:00时以前收到为准。
3、登记地点:江苏省宜兴市高塍远东大道6号三普药业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寇永仓 电 话:0510-87249788
邮 编:214257 传 真:0510-87249922
五、其他事项
会议费用:与会代表在参会期间的食宿、交通、通讯费用自理,会议不发放任何礼品。
三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年1月5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三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字): 受托人(签字):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日期:
委托人股东账号:
签署日期:二0一0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