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09年12月30日分别以专人送达与网络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10年1月5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到董事11人,亲自出席董事11人。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为重庆红岩长力汽车弹簧有限公司担保的议案》
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赞成票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100%。
同意公司为重庆红岩长力汽车弹簧有限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申请贷款人民币贰仟万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为壹年。
重庆红岩长力汽车弹簧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6月27日,注册资本9428.13万元,主要从事开发、制造、销售汽车钢板弹簧、导向臂、汽车横向稳定杆、油气悬挂及举升缸以及其他汽车零部件(不含发动机),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生产所需的机械设备、原辅材料、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等,系我公司控股子公司(控股比例为56%)。
截止2009年11月30日,重庆红岩长力汽车弹簧有限公司的资产总额为30266.7518万元,负债总额为17742.0116万元,净资产为12524.7401万,资产负债率为58.62%。(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2009年11月30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23860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13.66%。
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意见同意为控股子公司重庆红岩长力汽车弹簧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特此公告。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