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国资监管全覆盖再迈一步
2010年01月08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记者 吴芳兰
646亿经营性国资纳入监管
上海国资监管全覆盖再迈一步
⊙记者 吴芳兰
继去年10月将8家企业纳入监管后,昨日,上海市国资委与上海市金融办、市委宣传部等分别签署了委托监管协议。据了解,上海本次拟委托监管单位直属企业总计64户,拟实施国资委托监管的国资权益数按2008年底,经审计的数额总计646.29亿元。此举标志着上海推进国资监管全覆盖再迈一步。
“会后还要陆续与其余几家单位签署委托监管书。”上海国资委主任杨国雄说。据了解,《上海市市属经营性国有资产委托监管工作意见》已完成起草将正式转发,该意见明确了战略规划和投资、收益和预算、业绩考核和薪酬分配、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改革重组、产权管理、评估管理、财务监督、责任追究等9个方面的委托监管内容。
上海市副市长艾宝俊指出,上海市政府统一授权市国资委作为市属经营性国资的出资人,市金融办等作为监管单位,对委托监管范围内的国资实施全面监管,承担相应的国资保值增值责任,委托监管的范围为各单位系统内直属企业的经营性国资。
据了解,上海国资监管全覆盖一直走在全国前列。除采取委托监管外,部分企业将直接划转至国资委直接监管。去年8月首批涉及16家委办局和市外办所属企业8家,国有权益约104亿元。第二批、第三批将在2010年初完成划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