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暨
召开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于2010年1月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为了降低财务费用,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补充流动资金,降低财务成本,我公司拟委托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主承销商,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发行不低于10亿元短期融资券。
具体方案如下:
1、发行规模:一次注册,分期发行。注册规模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具体发行额度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最终核定为准)。
2、用途:公司本次即将发行的短期融资券所募集的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和归还部分银行借款。
3、发行期限:每期不超过365天。
4、利率:根据发行时的市场情况确定。
5、发行时间:待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报经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后发行。
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发行短期融资券相关事宜。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解聘和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解聘马杰先生董事会秘书职务,聘任安民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安民先生尚未取得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在取得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之前,由公司董事长代为行使董事会秘书职责。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召开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0年1月26日召开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主要事项如下:
1.会议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0 年1月 26日上午11:00 时。
(2)股权登记日;2010年1月21日
(3)地点:公司办公楼五楼会议室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内容:关于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4.参加人员:
(1)2010年1月21日收盘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可亲自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2)本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5.出席会议登记办法及时间:
(1)登记办法:个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股东帐户卡;委托他人出席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帐户卡。法人股东出席的,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股东帐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2)登记时间:2010年1月25日,上午8:00 --12:00,下午2:00 --6:00。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6.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2)公司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甘肃省兰州市红古区海石湾镇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邮政编码:730084
联系电话:0931-6239225 0931-6239122
传 真:0931-6239221
联 系 人:安民 马华东
附件:1、安民先生简历
2、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0年1月7日
附件1
安民先生简历:
安民,男,1965年8月出生,山东省泰安市人,大专学历,会计师。曾任兰州炭素厂财务处会计员,兰州炭素(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处副科长,上海龙昌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监,上海方大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执行董事,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部长,现任上海方大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副总监。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如下:
一、关于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股): 委托日期: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注:委托人应在授权书相应的空格内划“√”
本授权委托书剪报或复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