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头版
  • 2:要闻
  • 3:信息披露
  • 4:产经新闻
  • 5:焦点
  • 6:财经海外
  • 7:观点·专栏
  • 8:公 司
  • 9:公司纵深
  • 10:公司·价值
  • 11:调查·市场
  • 12:车产业
  • A1:市 场
  • A2:市场新闻
  • A3:机构·资金
  • A4:信息披露
  • A5:市场趋势
  • A6:市场评弹
  • A7:数据说话
  • A8:市场纵横
  • B1:披 露
  • B4:信息披露
  • B5:信息披露
  • B6:信息披露
  • B7:信息披露
  • B8:信息披露
  • B9:信息披露
  • B10:信息披露
  • B11:信息披露
  • B12:信息披露
  • B13:信息披露
  • B14:信息披露
  • B15:信息披露
  • B16:信息披露
  • B17:信息披露
  • B18:信息披露
  • B19:信息披露
  • B20:信息披露
  • B21:信息披露
  • B22:信息披露
  • B23:信息披露
  • B24:信息披露
  • B25:信息披露
  • B26:信息披露
  • B27:信息披露
  • B28:信息披露
  • B29:信息披露
  • B30:信息披露
  • B31:信息披露
  • B32:信息披露
  • B33:信息披露
  • B34:信息披露
  • B35:信息披露
  • B36:信息披露
  •  
      2010 1 8
    前一天  
    按日期查找
    B34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pdf
     
     
     
      | B34版:信息披露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基金
    新增天相投顾为代销机构并开通基金转换业务的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招商大盘蓝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2009年年度分红公告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暨
    召开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24次会议决议公告
    武汉力诺太阳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诉讼胜诉的公告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换股吸收合并上海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请求权实施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通过浦发银行电子渠道申购嘉实旗下开放式基金
    费率优惠的公告
    海南筑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诉讼进展公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标题: 作者: 正文: 起始时间: 截止时间: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基金新增天相投顾为代销机构并开通基金转换业务的公告
    2010年01月08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根据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天相投顾”)重新签署的销售代理协议、基金转换业务协议等,自本公告日起天相投顾开始代理销售本公司旗下基金并开通基金转换业务,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新增天相投顾为代销机构

      自本公告起天相投顾开始代理销售景顺长城景系列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内需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60104)、景顺长城鼎益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代码:162605)、景顺长城资源垄断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代码:162607)、景顺长城新兴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60108)、景顺长城内需增长贰号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60109)、景顺长城精选蓝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60110)、景顺长城公司治理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60111)、景顺长城能源基建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60112)。其中景顺长城景系列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下设景顺长城优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60101)、景顺长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60102)和景顺长城动力平衡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60103)。

      1、代销机构情况

      名称: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19号富凯大厦B座701

      法定代表人:林义相

      联系人:莫晓丽

      电话:010-66045566

      传真:010-66045500

      客服热线:010-66045678

      网址:http://www.txsec.com

      2、代销机构网点:

      天相投顾目前在北京、上海、深圳、济南、太原、重庆等城市的7个营业网点可以办理基金业务,关于新增的营业网点信息,请向天相投顾咨询。具体业务办理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9:30至下午3:00(周六、周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受理业务)。

      二、通过天相投顾开通基金转换业务的情况

      1、基金转换业务

      基金转换业务是指在基金存续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招募说明书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在同一销售机构将其持有的基金份额全部或部分转换为本公司旗下另一基金基金份额,而不需要先赎回已持有的基金份额,再申购目标基金的一种业务模式。

      2、基金转换业务适用基金范围

      景顺长城景系列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内需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60104)、景顺长城新兴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60108)、景顺长城内需增长贰号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60109)、景顺长城精选蓝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60110)、景顺长城公司治理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60111)、景顺长城能源基建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60112)。其中景顺长城景系列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下设景顺长城优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60101)、景顺长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60102)和景顺长城动力平衡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60103)。

      3、基金转换业务适用投资者范围

      已持有上述基金中任一只基金的投资者。

      4、基金转换业务的办理场所

      投资者可通过天相投顾申请办理基金转换业务,具体办理流程遵循天相投顾业务规则。

      5、基金转换业务受理时间

      投资者可在基金开放日申请办理基金转换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与基金申购、赎回业务办理时间相同。

      6、基金转换业务规则

      (1)转换费用的计算

      本公司旗下基金间的转换费用由赎回费和申购补差费组成,转出时收取赎回费,转入时收取申购补差费。

      基金转出时赎回费的计算:

      由股票基金转出时:

      转出总额=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由货币基金转出时:

      转出总额=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待结转收益(全额转出时)

      赎回费用=转出总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转出净额=转出总额-赎回费用

      转出份额若含多笔明细时,转出时将按先进先出法根据各笔明细对应持有期分别计算赎回费用,赎回费用计入基金财产比例遵循转出基金招募说明书约定。

      基金转入时申购补差费的计算:

      净转入金额=转出净额-申购补差费

      其中,申购补差费= MAX【转出净额在转入基金中对应的申购费用-转出净额在转出基金中对应的申购费用,0】

      转入份额=净转入金额 / 转入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例:投资者申请将持有的景顺长城内需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10,000份转换为景顺长城精选蓝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假设转换当日内需增长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为3.372元,投资者持有该基金18个月,对应赎回费为0.25%,申购费为1.5%,精选蓝筹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094元,申购费为1.5%,则投资者转换后可得到的精选蓝筹基金份额为:

      转出总额=10,000×3.372=33,720元

      赎回费用=33,720×0.25%=84.30元

      转出净额=33,720-84.30=33,635.70元

      转出净额在转入基金中对应的净申购金额=33,635.70/1.015=33,138.62元

      转出净额在转入基金中对应的申购费用=33,635.70-33,138.62=497.08元

      转出净额在转出基金中对应的净申购金额=33,635.70/1.015=33,138.62元

      转出净额在转出基金中对应的申购费用=33,635.70-33,138.62=497.08元

      净转入金额=33,635.70-MAX【497.08-497.08,0】=33,635.70元

      转入份额=33,635.70 / 1.094=30,745.61份

      (2)对于转换后持有时间的计算,统一采取不延续计算的原则。

      (3)“未知价”原则,即转换价格以申请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4)“份额转换”原则,即转换以份额申请。

      (5)投资者可同时转换上述基金中的单只基金或多只基金。当日的转换申请可以在本公司规定的时间以前撤销。

      (6)基金转换采用“先进先出”原则,即先确认的基金份额在转换时先转换。

      (7)基金单笔转换转出最低申请份额为1,000份,基金转换转出后剩余份额不产生强制赎回;基金转换转入金额不受转入基金首次申购及追加数额限制,若转换申请当日同时有赎回申请,则遵循先转换后赎回的处理原则。

      (8)转入份额与转出金额的尾数取舍方式遵照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

      (9)投资者转换基金成功后,注册登记人在T+1日为投资者办理扣减转出基金权益的注册登记手续,并同时为投资者办理登记转入基金权益的注册登记手续,投资者可在T+2日向销售机构查询确认结果且自T+2日(含该日)起转入基金份额可用。

      7、暂停基金转换的情形及处理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本公司可以暂停接受基金持有人的基金转换申请:

      (1)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转出或转入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2)证券交易场所在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本公司无法计算当日转出或转入基金资产净值。

      (3)因市场剧烈波动或其它原因而出现连续巨额赎回,本公司认为有必要暂停接受该基金份额的转出申请。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或其他在《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已载明并获中国证监会批准的特殊情形。

      发生上述情形之一的,本公司将立即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于规定期限内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刊登暂停公告。重新开放基金转换时,本公司将按规定予以公告。

      8、重要提示

      (1)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该销售机构代理的本公司管理的基金。

      (2)本公司新发售基金的转换业务规定,以届时公告为准。

      (3)本公司有权根据市场情况或法律法规变化调整上述转换的程序及有关限制,但应最迟在调整前2个工作日内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

      (4)本公司管理的基金的转换业务规则的解释权归本公司。

      三、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天相投顾客服热线:010-66045678

      网址:http://www.txsec.com

      2、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06、0755-82370688

      网址:www.invescogreatwall.com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年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