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09年12月28日以传真、电子邮件或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0年1月7日于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会议表决通过如下事项:
一、审议并一致通过《关于终止实施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详见刊登于2010年1月9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关于终止实施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公告》。
二、审议并一致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见附件)。
三、审议并一致通过《关于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情刊登于2010年1月9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年1月9日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逐项表决)
各位董事:
公司章程拟作如下修订:
1、变更经营范围
2009年6月,因公司收购浙江凯恩电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池公司”)的78.8%股权,经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在公司经营范围中增加“电源、充电器、电池、电池材料的制造、销售、运输”内容。但经咨询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因电池生产经营活动系由电池公司独立开展,公司本身不开展电池生产经营活动,无需变更公司的经营范围。因此,特将公司章程中的经营范围条款作如下修订:
公司章程原第2.2条“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是:电子材料、纸及纸制品的制造、加工、销售,造纸原料、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的销售;电源、充电器、电池、电池材料的制造、销售、运输。”
现修改为:“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是:电子材料、纸及纸制品的制造、加工、销售,造纸原料、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的销售。”
2、修订股东大会召开地点
公司章程原第4.2.5条:“本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地点为:浙江省遂昌县妙高镇凯恩路 1008 号。 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公司还将提供网络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现修订为:“本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地点为:浙江省遂昌县妙高镇凯恩路 1008 号或者公司股东大会召开通知中确定的其他地点。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公司还将依法提供网络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证券代码:002012 证券简称:凯恩股份 公告编号:2010-003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0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本公司”或“凯恩股份”)于2009年1月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定于2010 年1月26日召开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0年1月26日(星期二)下午2:00;
网络投票时间:2010年1月25日—1月26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0年1月26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0年1月25日下午3:00至2010年1月26日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二)股权登记日:2010年1月21日(星期四)
(三)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遂昌县凯恩路1008号)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参加股东大会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七)、本次股东大会出席对象
1、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0年1月21日(星期四)。在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
(八)提示公告
公司将于2010年1月22日就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发布提示性公告,提醒公司股东及时参加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二、会议审议议案
1、审议《关于终止实施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2、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逐项表决)。
(1)变更经营范围。
(2)修订股东大会召开地点
以上内容详情刊登于2010年1月9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欲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请于2010年1月2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到本公司董秘办公室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传真或信函的方式于上述时间登记,传真或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1)法人股东凭单位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权证明及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二)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通讯地址:浙江省遂昌县凯恩路1008号
邮编:323300
传真号码:0578-8123717
(三)登记时间:2010年1月2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股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操作流程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0年1月26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
2、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 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
投票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买卖方向 | 买入价格 |
362012 | 凯恩投票 | 买入 | 对应申报价格 |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输入买入指令;
(2)输入投票证券代码362012;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写议案序号,100.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一,2.00元代表议案二,以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 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议案名称 | 对应申报价格 |
1 | 总议案 | 100.00 |
2 | 议案一:关于终止实施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 1.00 |
3 | 议案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 2.00 |
(1) | 变更经营范围 | 2.01 |
(2) | 修订股东大会召开地点 | 2.02 |
(4)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表决意见种类 | 对应的申报股数 |
同意 | 1股 |
反对 | 2股 |
弃权 | 3股 |
(5)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4、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2)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3)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网络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4)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 以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5、投票举例
股权登记日持有“凯恩投票”A股的投资者,对公司全部议案投同意票, 其申报如下:
股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申报价格 | 申报股数 |
362012 | 买入 | 100元 | 1股 |
如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凯恩投票”的某股东对议案一投反对票,对其他议案投赞成票,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申报价格 | 申报股数 |
362012 | 买入 | 1元 | 2股 |
362012 | 买入 | 100元 | 1股 |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操作流程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6-8 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投票代码 | 买入价格 | 买入股数 | ||
369999 | 1.00元 | 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
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的,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咨询电话:0755-83239016。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网址wltp.cninfo.com.cn进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1)登录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时间为2010年1月25日下午3:00至2010年1月26日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五、投票规则
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两种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如果出现重复投票将按以下规则处理:
1、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重复投票,以现场投票为准;
2、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网络投票为准。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公室
联系地址:浙江省遂昌县凯恩路1008号
邮政编码:323300
联系电话:0578-8128682
传真:0578-8123717
联系人:田智强、易国华
2、会议费用: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七、授权委托书(附后)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1月9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序号 | 议案名称 | 表决意见 |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1 | 议案一:关于终止实施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 |||
2 | 议案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 |||
(1) | 变更经营范围 | |||
(2) | 修订股东大会召开地点 |
委托股东姓名及签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票帐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有效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或重新打印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012 证券简称:凯恩股份 公告编号:2010-004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实施公司非公开
发行股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0年1月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实施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公司董事会经慎重研究,决定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终止实施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已经2009年6月2日召开的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情刊登于2009年6月3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公司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浙江凯恩电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池公司”)已积极展开募投项目立项备案、立项环评、申请再融资环保核查等前期工作。截止目前,公司还未向中国证监会上报相关材料。
但鉴于:
1、2009年6月以来,虽然电池公司产品销售量和利润均比上年同期有较大幅度的增长,但因受2008年金融危机的影响,境外重点老客户对电池公司的产品需求增量低于年初的预期,境外新客户的开拓进展也与预期目标存在差距,导致电池公司2009年下半年的盈利水平低于预期,董事会认为,电池公司未来盈利水平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2、电池公司与广东江门市长优实业公司(以下简称“长优公司”)关于原材料质量纠纷诉讼案出现较大变化,此诉讼前期相关情况详见刊登于2009年5月16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关于收购浙江凯恩电池有限公司78.8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09年6月19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2009)浙商终字第8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撤销丽水中级法院(2006)丽中民初字第41号民事判决,驳回电池公司的诉讼请求。2009年7月28日,长优公司向江海法院提交民事起诉状,长优公司请求法院判令电池公司赔偿其经济损失1,067.41万元,并由凯恩集团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目前,该案正在审理过程中。虽然该诉讼涉案金额尚未达到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10%,对上市公司不构成重大影响,但该案的最终裁决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可能对电池公司本身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较大影响。
鉴于以上两个原因,为保护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公司董事会经慎重研究,决定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终止实施上述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
特此公告。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