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2010年01月09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002244 证券简称:滨江集团 公告编号:2010-001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
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作为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原委派张宁先生、陈淑绵女士担任本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
本公司于2010年1月8日接到中信证券《关于更换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函》,函称鉴于本公司于2009年9月向中国证监会申请非公开发行股票,中信证券已委派庄玲峰先生、廖锦强先生作为本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保荐代表人,履行本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尽职推荐职责。为与此相适应,原由保荐代表人张宁先生、陈淑绵女士负责的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剩余督导期内的持续督导工作,变更为由保荐代表人庄玲峰先生、廖锦强先生负责。
本次保荐代表人变更后,本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庄玲峰先生和廖锦强先生。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年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