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将按照“试点先行,逐步推开”的原则,根据试点情况和市场状况,逐步扩大融资融券业务试点范围
●目前股指期货前期各项准备工作已经基本就绪,推出股指期货交易制度基础、现实条件也已具备
⊙记者 马婧妤 张欢
融资融券、股指期货业务箭在弦上。中国证监会新闻发言人昨日表示,国务院已原则同意开展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试点和推出股指期货品种,股指期货上市前各项准备工作预计还需要3个月左右准备时间。
发言人表示,证监会将按照“试点先行,逐步推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净资本规模、合规经营、净资本风险控制等指标和试点实施方案准备情况,选择优质证券公司进行融资融券业务的首批试点,并根据试点情况和市场状况,逐步扩大试点范围。
2008年10月5日,证监会宣布启动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试点准备工作,目前正式启动融资融券业务试点的各项准备工作已经就绪。
发言人透露,证监会将统筹股指期货上市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包括发布股指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明确金融机构的准入政策、审批股指期货合约以及培训证券公司中间业务介绍和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接受投资者开户等。
上述工作预计需时3个月左右,届时中国证监会将根据准备情况批准中金所挂牌股指期货合约。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和各有关方面则将继续做好股指期货上市交易的准备工作,确保平稳推出。
股指期货是国际市场成熟的期货品种和风险管理工具。2006年9月,经国务院同意,证监会批准成立了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
“三年多来,按照‘高标准、稳起步’的要求,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完成了沪深300指数期货的合约设计、规则制定以及股指期货挂牌交易的各项技术系统建设,并开展了大量的投资者教育工作。”发言人称,目前股指期货前期各项准备工作已经基本就绪,推出股指期货交易制度基础、现实条件也已具备。
发言人表示,开展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试点和推出股指期货品种,是加快我国资本市场基础性制度建设,不断丰富证券交易方式,完善市场功能,继续夯实市场稳定运行的内在基础,促进资本市场稳定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