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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 1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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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召开2010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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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年全年车辆通行费收入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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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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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0年01月12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002244    证券简称:滨江集团    公告编号:2010-002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没有新议案提交表决。

      二、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0年1月11日下午2:30在杭州市平海路53号友好饭店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采用了现场表决方式。会议由公司二届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戚金兴先生主持。

      三、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9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093,007,500股,占公司总股本1,352,000,000股的80.84%。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以下议案,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购买经营性土地金额超过授权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93,007,50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董事会土地储备投资额度及对项目公司投资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93,007,50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

      滨江集团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与会董事签名的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年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