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销售人员6月前全部网上公示
2010年01月12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记者 马婧妤 ○编辑 刘玉凤
⊙记者 马婧妤 ○编辑 刘玉凤
专门针对基金销售人员制定的从业资质规范昨起发布实施。
中国证券业协会昨日发布《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人员从业资质管理规则》,这是在现有证券从业人员管理体系下,专门针对基金销售人员的从业资质和后续管理提出的自律要求,也是对证券从业人员资格管理体系的细化和深化。
权威数据显示,截至2009年年底,约有48.13万基金销售人员报名参加考试,通过考试的有11.66万,其中大部分为商业银行的基金销售人员。
该规则主要界定了基金销售人员持证上岗的范围,提出了基金销售人员资质的两个层次和两种资质证明,并针对不同类别的基金销售机构分别提出了基金销售人员资质的要求。
其中,对基金管理公司的要求与现行从业人员资格管理体系相同,即必须取得执业资格;对证券公司、商业银行、专业基金销售机构和咨询公司则按照分级管理的方式,即从事基金销售业务管理的人员取得执业证书,而从事基金宣传推介的人员则取得基金销售从业考试合格证书。
参照不同类别基金销售机构的人员特点,《管理规则》还提出了基金销售人员达到资质要求的宽限期,基金管理公司为半年内,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和专业基金销售机构为一年;商业银行为两年。
按要求,基金销售机构须在2010年6月底以前在本机构网站上公示所有基金销售机构具有资质的基金销售人员名单,并将名单报送中国证券业协会。基金投资者可以通过中国证券业协会和公司网站查询基金销售人员的资质情况。
业内人士表示,《管理规则》的实施将有效提高基金销售人员执业素质,规范基金销售行为,维护基金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1.75亿户
截至2009年年底,开放式基金投资者总账户数约为1.75亿户,其中个人投资者占比达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