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在LED产业链上的布局,快速进入LED产品应用领域,公司决定投资1,800万元收购深圳市元亨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元亨光电”)26.5%股份,同时对元亨光电增资2,380万元,收购及增资完成后公司合计持有元亨光电51%股份,注册资本变更为3,000万元。元亨光电主要从事LED室内、户外显示屏及半导体照明电器的技术开发、生产和销售。该项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投资在公司总经理的审批权限范围之内。
二、投资协议及协议主体介绍
1、关于股份转让协议
(1)深圳市元亨电磁技术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8月17日,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地工业区108栋2楼南;法定代表人:杜明芬;注册资本:3,169万元;主营业务:手机防辐射天线、无磨擦刹车器件的技术开发。
(2)张新庆,中国公民,身份证号:110108196002235436
(3)王占明,中国公民,身份证号:310110196708195412
(4)邝 野,中国公民,身份证号:110105195905156153
(5)钟 涛,中国公民,身份证号:420106196907171211
股份收购前,上述股东的持股比例分别为36.8%、18.4%、18.4%、18.4%、8%。大族激光投资1,800万元分别收购上述股东持有的部分元亨光电共计26.5%的股份,上述股东的出让比例分别为9.752%、4.876%、4.876%、4.876%、2.12%。
2、关于增资协议
公司以现金2,380万元对元亨光电进行增资,其中:1,000万元增加元亨光电的注册资本,1,380万元计入元亨光电的资本公积。完成上述增资后,元亨光电的注册资本变更为3,000万元,总股本为3,000万股,公司持有元亨光电51%的股份,上述其他5名股东合计持有49%的股份,持股比例分别为18.032%、9.016%、9.016%、9.016%、3.92%。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投资完成后,元亨光电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投资前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主要经营范围:光电材料及声光机电一体化产品、计算机软件及网络控制产品、LED发光材料的技术开发、销售及相关的技术咨询;LED条屏、LED数码显示屏、LED室内显示屏、LED户外显示屏、半导体照明电器的技术开发、生产、销售、安装及售后服务。
截至2008年12月31日,元亨光电总资产5,048万元,净资产3,013万元,2008年销售额为8,297万元,净利润334万元,以上数据已经深圳财源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截至2009年10月31日,元亨光电总资产6,234万元,净资产3,206万元,2009年1-10月销售额5,315万元,净利润212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在全球范围倡导环保、节能的大趋势下,LED发光二极管作为一种新型发光器件,以其高效、长寿、数字化控制等诸多优点,应用领域正在不断迅速扩大。此前公司在LED领域的已投资项目包括:(1)深圳市国冶星光电子有限公司,投资5,058.12万元,控股51%。(2)深圳市大族光电设备有限公司,投资2,900万元,控股86%。(3)深圳路升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投资1,800万元,控股100%。通过以上项目和本次投资,公司以LED全套自动化封装及测试设备的自主研发、生产为切入点,逐步进入到LED显示及高功率照明器件的封装、系统及组件设计、生产领域。
虽然LED显示及照明业务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但未来市场竞争可能加剧,市场推广和效益实现是一个渐进的过程,提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01月12日
证券代码:002008 证券简称:大族激光 公告编号:2010003
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持有人出售股份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公司限售股股东红塔创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截止到2007年3月14日收盘,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出售大族激光股份1,013,288股,占大族激光期间股份总额(24,078.60万股)的0.421%,交易均价为22.22元/股;截止到2007年3月14日收盘,信息披露义务人仍持有大族激光11,688,592股,占上市公司期间股份总额(24,078.60万股)的4.854%。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07年3月16日刊登的2007007号公告。
2010年1月12日,公司接到信息披露义务人的通知,在2007年3月15日至2010年1月11日收盘期间,信息披露义务人共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出售公司股票3,214,199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0.6213%,具体如下:
2007年3月15日至2008年7月23日收盘,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出售公司股票1,336,871股,合计占公司当期股份总额(38,007.9万股)的0.3517%,平均交易价格30.68元/股;2008年7月24日至2010年1月11日收盘,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出售公司股票1,877,328股,合计占公司当期股份总额(69,626.44万股)的0.2696%,平均交易价格11.79元/股。
截至2010年1月11日收盘,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持有公司股票24,036,300股,全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目前股份总数(69,626.44万股)的3.45%。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