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10年1月8日以电子邮件和传真形式发出通知,并于2010年1月1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应参与表决董事11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11人。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一、会议以 11票赞成, 0票弃权, 0票反对 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郭爱平先生为本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经公司CEO(首席执行官)李东生先生提名,董事会聘任郭爱平先生为本公司副总裁。
郭爱平先生(简介见附件)任期从董事会聘任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至二零一一年六月二十日)。
二、会议以 11票赞成, 0票弃权, 0票反对 审议并通过《关于变更公司200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续聘广东大华德律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09年度审计机构。
公司近日收到广东大华德律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通知,该所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加快发展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若干意见的通知》文件精神,为做大做强会计师事务所,与北京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进行合并,合并的形式是以北京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法律存续主体,合并后更名为“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上述合并事项属于上市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
公司与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进行了沟通协商,此前公司与广东大华德律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所签署的所有合同文本继续有效,由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承继和履行。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具备作为公司审计机构的资格和能力。
有鉴于此,公司董事会决定将公司2009年度审计机构变更为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 11票赞成, 0票弃权, 0票反对 审议并通过《关于通知召开本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兹定于2010年1月28日上午10点在深圳TCL大厦B座19楼召开本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变更公司200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根据杨兴平先生本人意愿,因个人原因,杨兴平先生已于近日向本公司董事会提交书面辞呈,辞去其担任的本公司副总裁职务,辞任自2010年1月12日起生效。董事会尊重并接受杨兴平先生的辞职请求, 并对其在任期间的勤勉工作和为本公司所做出的贡献深表感谢。
特此公告。
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年1月12日
附件:
聘任高管简介:
郭爱平先生,1963年6月生,博士。现任TCL通讯科技控股有限公司总裁、执行董事。1979年9月至1983年7月,成都电讯工程学院计算机工程专业本科毕业;1991年9月至1993年2月,美国哥伦比亚大学生物工程硕士研究生毕业;1993年9月至1995年6月,美国斯坦福大学工程经济与系统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1997年9月至2002年7月,美国斯坦福大学管理科学博士研究生毕业。
1983年8月至1987年9月,任成都电讯工程学院计算机系助教;1987年10月至1989年5月,任S.B.Global公司计算机工程师;1989年5月至1991年5月,任Fedin Brother Co.公司计算机网络经理;1994年3月至1998年2月,任IBM公司项目经理;1998年2月至1999年2月,任Arthur Audersen LLP公司资深顾问;1999年3月至2000年12月,任找到啦互联网公司的首席技术官。2001年7月加入TCL,2001年7月至2003年8月,任TCL移动通信公司资本运营总监;2003年8月至2004年12月,任TCL移动通信公司副总经理;2004年9月至2006年6月,任TCL通讯科技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05年6月至2008年5月,任TCL通讯科技控股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2008年6月至今,任TCL通讯科技控股有限公司总裁;2009年7月至今担任TCL通讯科技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截至2010年1月11日,郭爱平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0100 证券简称:TCL 集团 公告编号:2010-002
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本公司2010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集人: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情况: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0年1月28日上午10点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5.出席对象:(1)截止2010年1月2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6.会议地点:深圳市科技园高新南一路TCL大厦B座19楼第一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合法性和完备性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事项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议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议程:
审议《关于变更公司200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三)披露情况
以上议案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10年1月13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1) 法人股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到本公司董事会办理登记手续;
(2) 社会公众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及证券商出具的有效股权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3) 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及证券商出具的有效股权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4) 股东可以用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
2.登记时间:2010年1月27日
3.登记地点:深圳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科技园)南区一道TCL大厦B座19层,邮政编码:518057。
四、其它事项
1. 会议联系方式:
(1)公司地址:深圳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科技园)南区一道TCL大厦B座19层
(2)邮政编码:518057
(3)电话:0755-33313831、0755-33313812
(4)传真:0755-33313819
(5)联系人:徐晶、吕婷
2.会议费用:与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年1月12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个人)出席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代理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人表决意见(有效表决意见: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 议案 | 表决意见 |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1 | 《关于变更公司200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如委托人未明确表示表决意见,则受托人(代理人)可按自己决定表决。
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变更公司2009年度
审计机构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 年修订)、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议事规则》的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将《关于变更公司200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取得了我们的认可。鉴于广东大华德律会计师事务所与北京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合并后更名为“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公司与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进行了沟通协商,此前公司与广东大华德律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所签署的所有合同文本继续有效,由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承继和履行,我们认为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具备作为公司审计机构的资格和能力,公司变更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09年度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独立董事:
曾宪章 陈盛沺 叶月坚 丁 远
2010年1月12日
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聘任高管发表的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年修订)、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之独立董事对聘任高管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聘为公司副总裁的郭爱平先生任职资格合法,其提名、聘任通过的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聘任程序合法有效。
我们同意聘任郭爱平先生为公司副总裁。
独立董事:
曾宪章 陈盛沺 叶月坚 丁 远
2010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