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鲁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暨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山东鲁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10年1月12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公司全体董事共6名出席了会议。会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董事经充分讨论,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2009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于近日收到万隆亚洲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关于变更2009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的函》,获悉公司原聘任的2009年度审计机构万隆亚洲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已与北京五联方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总部部分业务团队及安徽、江苏、福建、广东佛山分所进行了合并。合并的形式是以北京五联方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法律存续主体,合并后事务所名称为“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简称“国富浩华”)。
鉴于万隆亚洲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已整体并入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并将以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名义继续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故公司提议聘用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09年度审计机构。
本次会计师事务所变更属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项。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定于2010年1月29日召开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地址:山东省无棣县埕口镇
(二)会议时间及期限:2010年1月29日(周五)上午9:00-12:00
(三)会议地点:公司宾馆楼会议室
(四)会议内容如下:
审议《关于变更公司2009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五)出席会议股东资格
2010年1月22日(周五)在中国证券中央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或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受委托出席会议的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当在会议召开前二十四小时将授权委托书传真或其它书面形式送达本通知所述其它事项中列明之地址,受委托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需持有授权委托书原件。
(六)列席会议人员: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七)出席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手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当在通知的时间内持如下文件向公司进行登记: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帐户卡,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持股凭证,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持股凭证;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来函登记时间以邮戳为准,但公司于1月28日下午5:00前收到的方视为办理了登记手续。
2、登记地点:本公司证券部
3、登记时间:2010年1月28日上午9:00-下午5:00
(七)其他事项:
1、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食宿和交通等费用自理。
2、联系地址:山东鲁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办公楼二楼)
3、邮编:251909
4、联系人:田玉新
5、联系电话:0543-6451265 传真:0543-6451265
附: 授权委托书
本单位(本人),【 】,为山东鲁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持有公司股份数为【 】股,股东帐户为【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为出席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通知中列明的拟审议事项均可根据其自己的判断代为行使表决权。
特此授权!
委托人(签章): 受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代码:
山东鲁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