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
及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10年1月4日以书面形式向公司各位董事及列席会议人员发出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的通知。2010年1月1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此次会议。会议应收回表决票9票,实际收回表决票9票,会议由董事长侯国俊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决议如下:
一、审议并通过聘请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200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原聘请的广东大华德律会计师事务所已与北京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合并,更名为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公司聘任合并后的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200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定为2010年1月29日。(该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有关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1、会议时间:2010年1月29日(星期五)上午11:00(北京时间);
2、会议地点:新疆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北三东路36号公司办公楼10楼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方式。
5、会议出席对象
(1)凡2010年1月22日(星期五)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等。
6、会议议题:
审议聘请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200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7、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10年1月27-28日北京时间10:30——16:30
(2)登记方式:
A、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上海股票帐户卡;委托代理人持股东身份证复印件、上海股票帐户卡、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B、法人股股东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上海股票帐户卡;委托代理人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有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司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C、股东也可以用传真或信函形式登记。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6、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新疆石河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北三东路36号
(2)邮政编码:832000
(3)联系人:李刚 李新莲
(4)联系电话:0993-2623118 传真:0993-2623163
7、其他事项:会期半天,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一月十四日
附: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营业执照/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委托事项: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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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代理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注:1、委托人对代理人的授权委托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事项议案的表决,不得有多项授权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有关议案的表决未作具体指示或对同一项议案有多项授权指示的,则代理人可自行决定对上述议案或有多项授权指示的议案的投票表决。
2、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