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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19版: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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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010年01月14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002104        证券简称:恒宝股份        公告编号:2010-003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恒宝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 票 简 称:恒宝股份

    股 票 代 码:002104

    信息披露业务人:钱平

    住所:江苏省丹阳市

    通讯地址:江苏省丹阳市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签署日期:二O一0年一月十三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国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写本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国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恒宝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恒宝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持股变动无需获得政府部门的批准,但需按有关规定向相关部门备案。

    第一节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中作如下释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指钱平

    上市公司、恒宝股份、公司:指恒宝股份有限公司

    本报告、本报告书:指恒宝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元:指人民币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姓名:钱平

    性别:男

    国籍:中国

    住所:江苏省丹阳市

    通讯地址:江苏省丹阳市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已于2008年7月28日辞去了恒宝股份监事会主席职务。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或控制其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者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持股目的

    本次减持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仍持有恒宝股份股票28,673,050股,占恒宝股份股票总额的9.76%,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21,687,75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6,985,300股。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有可能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本次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为恒宝股份第二大股东,持有恒宝股份股票43,175,500股,占恒宝股份股票总额的14.70%,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21,687,75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1,487,750股。

    公司已于2009年2月11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纸《证券时报》和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信息披露义务人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详细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本公司股票的质押冻结情况和截止到2009年2月9日的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2010年1月13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大宗交易)出售恒宝股份股票2,300,000股,成交价为20.50元/股, 成交金额为4715万元。

    截止到2010年1月13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累计减持其所持的恒宝股份股票14,502,450股,占恒宝股份股票总额的4.936%,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履行披露义务。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信息披露义务人作出该公告后2日内,不得再行买卖上市公司的股票。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自2010年1月13日起前6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出售其所持的恒宝股份股票5,835,200股,具体情况如下:

    交易时间买入/卖出数量(股)价格区间(元/股)
    2009年7月卖出2,350,5009.29—10.32
    2009年8月卖出231,00010.05—10.71
    2009年9月卖出1,522,6699.98—11.06
    2009年10月卖出316,33110.50—10.67
    2009年11月卖出55,00012.61—12.73
    2010年1月卖出1,359,70020.28—21.39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除本报告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应当披露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身份证。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钱平

    日期:二O一O年一月十三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恒宝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江苏省丹阳市横塘工业区
    股票简称恒宝股份股票代码002104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钱平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增加 □        减少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有无一致行动人有 □         无√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是 □         否√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是 □         否√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持股数量:43,175,500股     持股比例: 14.70%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变动数量: 14,502,450股     变动比例: 4.936%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减持是√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是√            否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是 □         否 □ 无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是 □     否 □ 无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是 □        否 □ 无
    是否已得到批准是 □        否 □ 无

    信息披露义务人:钱平

    日期:二O一0年一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104        证券简称:恒宝股份        公告编号:2010-004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于2010年1月13日收到公司第二大股东钱平先生的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司股东钱平在本次变动前持有14.70%的公司股票,2009年2月到2010年1月13日为止,钱平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共出售4.936%的公司股票,本次变动后,钱平仍持有9.76%的公司股票。具体详见公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O年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