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高淳陶瓷
股票代码:600562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南京市投资公司
住所:南京市太平北路82号
通讯地址:南京市汉中路268号汉中华厦九楼
联系电话:025—86579756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江苏高淳陶瓷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江苏高淳陶瓷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载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指 | 南京市投资公司 |
高淳陶瓷/上市公司 | 指 | 江苏高淳陶瓷股份有限公司 |
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本报告书 | 指 | 《江苏高淳陶瓷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南京市投资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太平北路82号
法定代表人:王海涛
注册资本:10.6亿元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20100000010262
税务登记证号码:320102426090429
企业性质:国有企业
经营范围:资金筹集、管理、投放;房地产开发(三级);投资开发生产项目所需的生产资料、生活资料经营。设备租赁;经济信息咨询服务;工程项目的招投标代理;综合技术服务。
通讯地址:南京市汉中路268号汉中华厦9楼
联系电话:025—86579756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情况
姓 名 | 性别 | 职 务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在其他单位 任职情况 |
王海涛 | 男 | 总经理 | 中国 | 南京 | 无 | 无 |
李小林 | 男 | 副总经理 | 中国 | 南京 | 无 | 无 |
上述人员在最近五年内未受过任何与证券市场有关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持有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的已发行在外的股份。
第三节 持股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减持股票套现资金后用于其他项目投资。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十二个月内没有增加其在高淳陶瓷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信息披露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减持高淳陶瓷股票,自2009年6月至2010年1月12日,累计减持4,099,829股,占已发行股份的4.87%。截止2010年1月12日,信息披露人仍持有高淳陶瓷3819418股,占该上市公司总股本的4.54%。
第五节 前 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时间 | 买卖方向 | 数量(股) | 价格区间(元) |
2009/6 | 卖出 | 820000 | 19-20 |
2009/7 | 卖出 | 820000 | 26-27 |
2009/8 | 卖出 | 160000 | 26-27 |
2009/9 | 卖出 | 660000 | 24-25 |
2009/11 | 卖出 | 819949 | 28-29 |
2010/1 | 卖出 | 819880 | 30-31 |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不存在会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它信息。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南京市投资公司
法定代表人: 王海涛
二〇一〇年一月十二日
第八节 备查文件
南京市投资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附表一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江苏高淳陶瓷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江苏省高淳县 |
股票简称 | 高淳陶瓷 | 股票代码 | 600562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南京市投资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南京市太平北路82号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 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 无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 否 □√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持股数量: 7919200 持股比例: 9.42%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变动数量: 3819418股 变动比例: 4.54%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 □ 否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 √ 否 □ |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 是 □ 否 □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 是 □ 否 □√ | ||
是否已得到批准 | 是 □ 否 □ |
填表说明:
1、 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2、 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 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 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姓名:南京市投资公司
日期:2010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