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联华合纤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诉讼公告
2010年01月15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股票代码:600617、900913 股票简称:ST联华、ST联华B 编号:临2010-001
上海联华合纤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诉讼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有关诉讼的基本情况
2010年1月13日,本公司收到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下达的(2010)浦民二(商)初字第243号传票,公司涉及企业借贷纠纷被起诉。
二、 案件的基本情况
1、案件各方当事人(均为下述各方):
原 告:上海兰生大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兰生大宇”)
被告一:上海联华合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被告二:上海联源经贸发展有限公司(原本公司子公司,现已进入破产清算程序,由破产管理人接管,详见本公司于2009年9 月3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香港《文汇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公告,以下简称“联源经贸”。)
2、案件的起因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受理的联源经贸破产一案,案号(2009)浦民二(商)破字第5-1号,本公司作为债权人于2009年10月12日向联源经贸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金额4,608,180.12元,后经破产管理人确认的债权金额为4,604,649.52元。兰生大宇作为联源经贸债权人之一,对此债权金额存在异议。
三、原告诉讼请求
1、 请求确认联源经贸债权表所记载的本公司的4,604,649.52元债务无效。
2、本案的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四、本公司不存在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和仲裁事项。
五、本次诉讼对本公司本期利润和期后利润的影响
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目前尚不确定,对于该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本公司将持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联华合纤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