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投银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中国银行北京市分行
签订《全面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为了建立良好的银企合作关系,促进银企双方的共同发展和长远合作,京投银泰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京投银泰”)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下称“中国银行”)于2010年1月14日签订了《全面战略合作协议》(下称“协议”),协议确定双方互为最重要的长期合作伙伴之一,中国银行将全力支持京投银泰的发展,在法律、法规、国家政策允许的范围内,优先为京投银泰提供公司金融和个人金融的全方位服务;京投银泰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中国银行为金融业务的主要合作银行之一。
中国银行同意在符合其内部风险管理制度并按其有关业务操作规程执行的条件下,京投银泰可以从中国银行获得各类授信和融资金额共计200亿元人民币,京投银泰从中国银行获得的贷款经中国银行批准后可享受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浮动范围内的优惠利率。上述授信和融资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房地产开发贷款、银团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贴现等;具体业务将以双方签署的相关合同文本为准。协议有效期限为自协议生效日起五年。
特此公告。
京投银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1月15日
证券代码:600683 证券简称:京投银泰 编号:临2010-005
京投银泰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京投银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总第44次)于2009年12月31日以公告方式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发出通知,2010年1月15日下午14:00在北京市朝阳区小营北路6号京投大厦3号楼9层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琪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5人,代表股份273,552,72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39%。会议经记名方式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向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申请周转资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代表股份数 | 同意股数 | 反对股数 | 弃权股数 | 赞成比例 | 表决结果 |
全体股东 | 126,275,824 | 76,900 | 0 | 99.94% | 通过 |
2、《关于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的议案》:
代表股份数 | 同意股数 | 反对股数 | 弃权股数 | 赞成比例 | 表决结果 |
全体股东 | 273,552,724 | 0 | 0 | 100% | 通过 |
3、《关于以部分金融资产进行质押贷款的议案》:
代表股份数 | 同意股数 | 反对股数 | 弃权股数 | 赞成比例 | 表决结果 |
全体股东 | 273,552,724 | 0 | 0 | 100% | 通过 |
4、《关于以中山大厦等物业抵押贷款的议案》:
代表股份数 | 同意股数 | 反对股数 | 弃权股数 | 赞成比例 | 表决结果 |
全体股东 | 273,552,724 | 0 | 0 | 100% | 通过 |
5、《关于同意郝伟亚先生请辞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职务的议案》:
代表股份数 | 同意股数 | 反对股数 | 弃权股数 | 赞成比例 | 表决结果 |
全体股东 | 273,552,724 | 0 | 0 | 100% | 通过 |
6、《关于同意高朋先生请辞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职务的议案》:
代表股份数 | 同意股数 | 反对股数 | 弃权股数 | 赞成比例 | 表决结果 |
全体股东 | 273,552,724 | 0 | 0 | 100% | 通过 |
7、《关于选举郝伟亚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代表股份数 | 同意股数 | 反对股数 | 弃权股数 | 赞成比例 | 表决结果 |
全体股东 | 273,552,724 | 0 | 0 | 100% | 通过 |
8、《关于选举刘建华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代表股份数 | 同意股数 | 反对股数 | 弃权股数 | 赞成比例 | 表决结果 |
全体股东 | 273,552,724 | 0 | 0 | 100% | 通过 |
表决结果:所有议案审议通过。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江华律师、万华栋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表决程序等,均符合相关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关于京投银泰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京投银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