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1月10日以传真及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10年1月15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人,符合《公司章程》和《公司法》的有关规定。会议经书面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改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提名王丽然女士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一)。
2、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同意补选孙叔宝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
同意补选李大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
3、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同意王玉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辞去公司财务总监一职。
同意聘任于强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简历见附件二),聘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4、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2010年1月31日召开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会议通知详见公司编号为2010-006的临时公告)。
独立董事对议案1、议案3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上述决议表示同意。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1月16日
附件一:独立董事候选人简介
王丽然,女,1951年8月出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正高职称。曾任财政部办公厅《财务与会计》杂志编辑、财政杂志社编辑、副主任、主任、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综合司法规处处长、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考试培训部主任、第三届全国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副秘书长、党委副书记。现任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顾问、《中国注册会计师》杂志总编、天津财经大学会计系兼职教授,具有中国证监会授权发放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
附件二:财务总监简介
于强,男,1974年2月出生,中国人民大学会计学专业本科毕业,香港中文大学高级专业会计硕士,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曾任职于中化国际化工品公司财务处,1998年加入中化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化国际),历任中化国际财务总部会计管理部经理、分析评价部总经理、资金结算部总经理、财务总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财务总部总经理。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现就提名王丽然为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候选人声明),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之一。
四、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的董事(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五、被提名人不是或者在被提名前一年内不是为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以及其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六、被提名人不在与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七、被提名人不是国家公务员,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规定;
八、被提名人不是中管干部(其他党员领导干部),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中纪发[2008]22号)的规定。
包括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五家,被提名人在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本提名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备案工作的通知》(上证上字[2008]120号)第一条规定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相关情形进行核实。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二○一○年一月十五日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王丽然,作为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四、本人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之一;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的董事(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六、本人不是或者在被提名前一年内不是为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以及其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七、本人不在与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八、本人不是国家公务员,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规定;
九、本人不是中管干部(其他党员领导干部),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中纪发[2008]22号)的规定;
十、本人没有从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十一、本人符合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条件;
十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十三、本人保证向拟任职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履历表等相关个人信息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包括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五家,本人在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 王丽然
二○一○年一月十五日
股票代码:600389 股票简称:江山股份 编号:临2010—006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10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一、会议日期:2010年1月31日上午9:00
二、会议地点:江苏省南通市文峰饭店
三、会议主要议程:
1、审议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候选董事简介详见2010年1月4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审议关于改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四、出席会议对象:
1、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律师等。
2、截止2010年1月25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五、会议登记办法:
法人股东持股票帐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加盖公章)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个人股东持股票帐户卡、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委托人股票帐户卡、本人和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在登记日截止前通过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在来信或传真上写明股东姓名、股东帐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股东身份证及股票帐户卡复印件。
6、登记时间:
2010年1月26日上午:8:30—11:30,下午:1:00—4:00。
7、登记地点:江苏省南通市姚港路35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8、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0513—83558270、83530931
(2)传真:0513—83521807
(3)邮政编码:226006
(4)联系人:宋金华、黄燕
9、其他事项:
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或其代理人,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出席会议的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1月16日
附:
股东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本人/单位参加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授权对以下议案进行表决:
议案序号 | 议案内容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投票权数 |
1 | 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 | - | - | - | - |
1.1 | 覃衡德 | ||||
1.2 | 毕冬冬 | ||||
2 | 关于改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
委托期限:自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股东帐号:
持有股数: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注:
1、授权委托人为个人股东由委托人本人签字,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授权委托书复印、剪报或按以上格式制作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