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股指期货投资者适当性制度的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2010年01月16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为稳妥推出股指期货,保障股指期货市场平稳、规范和健康运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期货交易管理条例》、《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及《期货公司管理办法》等的规定,我会起草了《关于建立股指期货投资者适当性制度的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定》),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请将对《规定》的有关意见和建议以书面或者电子邮件形式于2010年1月22日之前反馈至中国证监会。
联系方式如下:
传 真:8610-88060548
电子信箱:zhouxzh@csrc.gov.cn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9号富凯大厦A座中国证监会
邮政编码:100140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一○年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