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ST中华被债权人申请破产重整
2010年01月16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记者 吴芳兰 ○编辑 祝建华
股改方案未实施,公司A股已停牌近3年
⊙记者 吴芳兰 ○编辑 祝建华
SST中华A、SST中华B今日披露,公司最大股东及债权人深圳市国晟能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公司严重资不抵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为由,依据《破产法》向深圳市中院提出要求公司进行重整的申请,深圳市中院正在依法审查是否受理本案。
SST中华于1992年上市,主营业务为生产装配各种类型的自行车及自行车零件、部件等。后因投资失败致使2001年账面出现22.57亿元巨额亏损。随后,华融资产管理公司于2002年3月购买部分股权成为大股东。不过,华融公司于2005年8月申请SST中华破产,当时公司负债仍超20亿元,资产负债率近500%。
最终,深圳市国晟能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与华融公司于2006年11月签订《资产转让协议》成为SST中华的最大股东及债权人。随后,SST中华于2007年1月推出了股改方案。该股改方案于2007年2月1日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随后并获得商务部及深圳市贸易工业局的批复,同意根据公司2007年2月1日股东大会通过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不过,SST中华A的股改方案一直未实施。原因是,公司非上市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一直处于质押冻结状态未能解除,其中包括卓润科技有限公司所持公司4000万股和香港大环自行车(集团)有限公司所持公司2600万股,致使股改方案仍未能实施。正因为此,SST中华A从2007年1月27日起一直停牌至今,停牌前曾连续6个涨停。
SST中华A今日表示,国晟能源申请公司重整的目的是希望通过重整使公司恢复持续经营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