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规定大陆QDII赴台初期总额上限为5亿美元
2010年01月16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台规定大陆QDII赴台
初期总额上限为5亿美元
大陆QDII来台限额15日晚终于出炉,台金融监管机构表示,现阶段QDII汇入总额上限为5亿美元,未来再考虑视情况放宽。
两岸金融监理合作备忘录(MOU)16日生效,大陆地区合格机构投资者(QDII)只要向证交所申请,就可投资台股。目前大陆证监会核准的QDII募集净值总额约新台币3700亿元,台金融监管机构认为,QDII加上外资投入台股,可能会加重新台币升值压力。
有分析指出,现阶段5亿美元的总额上限,恐使QDII注入对台股资金行情的拉抬效应有限。对此,台金融监管机构有关负责人表示,这只是现阶段的限额,未来会逐步视情况渐进开放。(新华社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