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子券商将合并评价 自评瞒报扣分
2010年01月19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马婧妤
⊙记者 马婧妤
今年起,券商控股的证券子公司不再单独接受分类评价了。
在原有《证券公司分类监管规定》的基础上,一份明确证券公司分类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日前已下发至各地派出机构。按照要求,券商控股的证券子公司将统一合并纳入母公司进行分类评价,券商自评时瞒报漏报风控问题、保荐代表人和财务顾问被采取监管措施等两类情况被增加为扣分项。
母子公司将合并评价
通知明确,“证券公司控股的证券子公司原则上应合并纳入母公司分类评价,对于存在同业竞争等问题,不符合相关监管要求的母子公司,应督促其及时整改,整改完成后母子公司合并评价。”
目前,我国证券行业中证券公司控股证券公司的情况并不少见,如中信证券控股中信建投、中信金通和中信万通、华泰证券控股华泰联合、广发证券控股广发华福、长江证券控股长江证券承销保荐、高华证券控股高盛高华、财富证券控股财富里昂、山西证券控股中德证券、恒泰证券控股恒泰长财等。
按照通知要求,这些证券子公司都将在2010年券商分类评审中纳入母公司进行评价,“中信系”存在“一参一控”问题,按要求还应当进一步整改后进行合并评价。
“规避同业竞争可能是子母公司合并评价政策的出发点之一,另外更多的可能是监管部门进一步整合监管资源,提高监管效率,促进证券公司规范发展的考虑。”国泰君安证券行业分析师梁静表示。
在以净资本为核心的风控和监管体系下,一年一度的证券公司分类评价结果直接关系到券商能否跨过开展创新业务、开发创新产品的资质“门槛”。
“虽然不单独进行分类评审,但在适用评价结果时,子公司并不会‘吃亏’。”业内人士表示,根据《规定》,母子公司合并评价的,母公司分类结果同时适用于子公司,因此子公司不独立参评并不会影响其后续新业务的开展。
(下转封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