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栋梁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栋梁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于2010年1月17日上午在公司行政大楼会议室召开第十三次会议。公司应到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监事会成员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陆志宝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讨论,会议审议情况如下:
一、以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2009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本议案需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09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详见2010 年1月19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的公告,《2009年年度报告》正文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二、以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200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三、以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200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本议案需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肖今声、倪冠民、卢存诒提交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
将在股东大会上述职,内容详见2010 年1月19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四、以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200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本议案需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报告期内,实现主营业务收入634,770.74万元,比上年增长了8.77%;利润总额15,222.98万元,比上年增长了62.29%;净利润12,104.83万元,比上年增长63.47%。每股收益0.51,比上年增长了59.38%。
五、以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0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董事会拟按2009年度实现净利润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7,290,898.76元,以2009年末公司股本总额23,800万股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30元(含税)。共计分配股利3,094万元。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需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以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1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鉴于公司的发展态势,以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前年度为公司提供的高质量的服务,公司2010年度拟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我公司审计机构。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需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以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需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详见2010 年1月19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该说明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鉴证并出具鉴证报告,鉴证报告刊登于2010 年1月19日“巨潮资讯网”。
八、会议以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说明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说明》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鉴证并出具鉴证报告,全文详见2010 年1 月19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九、以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0年度贷款及为全资子公司世纪栋梁提供担保审批权限授权的议案》;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需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2010年1月19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十、以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章程修正案》;本议案需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详见附件一。
十一、以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详见附件二。
十二、以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详见附件三。
十三、以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栋梁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的议案》,该专项说明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
《关于浙江栋梁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详见2010 年1月19日的“巨潮资讯网”。
十四、以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2009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2009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已经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出具了独立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该报告进行鉴证并出具鉴证报告,详见2010年1月19日的“巨潮资讯网”。
十五、以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从事公司2009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的议案》。
十六、以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申请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条件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公司认真自查,认为符合公开发行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的条件。
本议案需提交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以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增强公司的持续发展能力,公司拟公开发行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具体方案如下: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二)、发行方式:本次公开发行采取网上、网下定价发行的方式。
(三)、发行数量:不超过4,000万股。最终发行数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与主承销商根据具体情况协商确定。
(四)、发行对象: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设A股股东帐户的境内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禁止者除外)。
(五)、向原股东配售安排:本次发行股份将以一定比例向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册的公司全体A股股东优先配售,具体配售比例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和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六)、发行价格和定价方式: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原则为发行价格不低于公告招股意向书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或前一个交易日的均价。具体发行价格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与主承销商根据具体情况协商确定。
(七)、上市地点: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发行完成后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八)、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用于“年产5万吨节能铝合金型材项目”,项目总投资50,377万元,其中募集资金投入42,543万元。募集资金不足部分将由公司自筹解决,超过部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九)、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自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还需通过公司股东大会的审议批准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核准后方可实行,并最终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的方案为准。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需提交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以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发展的战略目标,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用于实施“年产5万吨节能铝合金型材项目”,其中,年产粉末喷涂隔热铝合金型材2万吨;年产氟碳喷涂隔热铝合金型材0.8万吨;年产氧化电泳隔热铝合金型材1.2万吨;年产阳极氧化工业铝合金型材1万吨。
在节能环保政策的推动下,各国对建筑物的节能隔热功能和交通运输车辆轻质化的要求越来越高,市场对建筑用隔热铝合金型材和交通运输车辆用铝型材需求旺盛。本项目拟在现有生产能力的基础上扩大建筑用隔热铝合金型材的生产规模,并以对工业铝合金型材生产线的投资作为向工业铝型材领域的拓展。
项目总投资包括固定资产投资和流动资金,合计为50,377万元,以募集资金投入42,543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39,185万元,铺底流动资金3,358万元。预计该项目年平均销售收入115,432万元,年均净利润9,260万元,项目内部收益率(税后)为21.10%,投资回收期(税后)为5.8年,产量盈亏平衡点38.60%。项目经济效益良好,并具有较强的抗风险能力。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将由浙江栋梁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负责项目实施。
本次募集资金项目已经市场调研和科学论证,并由专业机构编制了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技术先进,市场前景广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环保和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具有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实施本项目有利于优化公司产品结构,对公司和地区的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的积极意义。
本议案需提交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以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处理有关申请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相关事宜的议案》。
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有关法律法规范围内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的相关事宜,具体内容包括:
1、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发行方案范围内,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和实施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其中包括发行时机、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发行数量、网上网下发行数量比例、原股东配售比例、发行起止日期、发行价格等与发行方案有关的具体事项;
2、聘请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并签署有关的合同、协议和文件;
3、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的申报事宜;
4、办理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事宜;
5、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时机,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可用银行贷款或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归还银行贷款或置换自有资金;
6、本次发行完成后,根据本次发行的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事宜;
7、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本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股东大会决议及授权,确定并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其他事宜;
8、根据证券监管部门不时颁布之规范性文件及新政策的规定,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事项外,授权董事会对本次发行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作相应调整;
9、本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内有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以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股票发行前滚存利润归属的议案》。
为平等对待所有股东,兼顾新老股东利益,本次公开增发完成前尚未分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发行后的新老股东共享。
本议案需提交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一、以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公司2010年1月19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关于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二十二、以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09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公司2010年1月19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关于召开200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浙江栋梁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1月19日
附件一:
浙江栋梁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正案
一、公司章程第六十七条第一款,原为: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持。
现修改为: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持。
二、公司章程第一百零六条 ,原为: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
现修改为: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
三、公司章程第一百一十一条 ,原为:
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现修改为: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四、公司章程第一百一十三条,原为:
公司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公司有两位或两位以上副董事长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现修改为:公司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浙江栋梁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1月19日
附件二:
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公司的现行管理架构,结合公司目前不再设副董事长的实际,将相关内容进行修改,拟对《浙江栋梁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中设立副董事长的相关内容进行修改。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浙江栋梁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第七条 会议的召集和主持
原为:“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持。”
现修改为: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持。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后,还需经股东大会审议。
浙江栋梁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1月19日
附件三:
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公司的现行管理架构,结合公司目前不再设副董事长的实际,拟对《浙江栋梁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中设立副董事长的相关内容进行修改。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浙江栋梁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第二十六条第一款
原为:“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持。”
现修改为: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持。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后,还需经股东大会审议。
浙江栋梁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1月19日
证券代码:002082 证券简称:栋梁新材 公告编号:2010-004
浙江栋梁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栋梁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0年1月17日上午在公司办公楼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 3人,实际出席3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一、经与会监事审议并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1、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0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本报告将提交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09年度报告及摘要》,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浙江栋梁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09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二、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有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1、监事会认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公司 200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公司 200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程序合法,符合实际。
2、监事会认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董事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关于续聘公司201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2010年度贷款及担保审批权限授权的议案》,程序合法,符合公司的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
3、监事会认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09年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4、监事会认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符合申请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申请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的议案》、《关于公司申请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报告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处理有关申请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股票发行前滚存利润归属的议案》,公司将通过公开增发的方式募集资金实施“年产5万吨节能铝合金型材项目”,该项目已经过市场调研和科学论证,该项目技术先进,市场前景广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环保和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具有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实施本项目有利于优化公司产品结构,对企业和地区的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的积极意义,符合公司发展的战略目标。
三、监事会独立意见
监事会依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及有关的法律、法规,对公司的日常管理、重大决策、信息披露以及高管人员执行职务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经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以上工作中能够依法规范运作,重大决策按照《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信息披露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2009 年度,不存在公司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2009年12月31日的关联方占用资金等情况。
监事会在检查了公司相关的财务情况后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行稳健,财务状况良好,经济效益稳步增长。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09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浙江栋梁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0年1月19日
证券代码:002082 证券简称:栋梁新材 公告编号:2010-006
栋梁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0年2月3日(星期三)上午9:30;
网络投票时间:2010年2月2日——2010年2月3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0年2月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0年2月2日下午15:00——2月3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栋梁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在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或参加现场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
5、参加股东大会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
6、出席对象:
(1)2010年1月29日(星期五)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全体股东。股东可以亲自出席会议,也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公司聘请的保荐人代表。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董事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2、审议《关于公司符合申请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条件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申请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的议案》;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2)发行方式
(3)发行数量
(4)发行对象
(5)向原股东配售安排
(6)发行价格和定价方式
(7)上市地点
(8)募集资金用途
(9)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
4、审议《关于公司申请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报告的议案》
5、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处理有关申请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相关事宜的议案》;
6、审议《关于股票发行前滚存利润归属的议案》
三、出席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10年1月29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2、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
3、登记地点:栋梁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信函登记地址:公司证券部, 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通讯地址:浙江省湖州市织里镇栋梁路;邮编:313008;传真号码:0572-2699765
4、其他事项:
1)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2)会议咨询:公司证券部
联系人:袁嘉懿女士、施和泉先生 联系电话:0572-3158810,2699755
四、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身份认证与投票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0年2月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买入股票操作。
2、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投票代码:362082,投票简称均为“栋梁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
(1)买卖方向为买入;
(2)整体与分拆表决
A、整体表决
公司简称 | 议案内容 | 对应申报价格 |
栋梁投票 | 总议案 | 100元 |
注:“总议案”指本次股东大会需要表决的六项议案,投资者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B、分拆表决
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序号,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以此类推,每一议案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具体如下表:
议案序号 | 议案内容 | 对应申报 价格 |
1 | 《董事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 1.00元 |
2 | 《关于公司符合申请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条件的议案》 | 2.00元 |
3 | 《关于公司申请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的议案》 | 3.00元 |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 3.01元 | |
(2)发行方式 | 3.02元 | |
(3)发行数量 | 3.03元 | |
(4)发行对象 | 3.04元 | |
(5)向原股东配售安排 | 3.05元 | |
(6)发行价格和定价方式 | 3.06元 | |
(7)上市地点 | 3.07元 | |
(8)募集资金用途 | 3.08元 | |
(9)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 | 3.09元 | |
4 | 《关于公司申请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报告的议案》 | 4.00元 |
5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处理有关申请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相关事宜的议案》 | 5.00元 |
6 | 《关于股票发行前滚存利润归属的议案》 | 6.00元 |
注: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3)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表决意见种类 对应的申报股数
同意 1股
反对 2股
弃权 3股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ww.szse.cn 或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使用。
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的,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0年2月2日下午15:00——2月3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浙江栋梁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1月19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浙江栋梁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栋梁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下转B30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