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不存在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召开前不存在补充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张家港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0年1月18日上午9时在张家港保税区北京路保税科技大厦六楼本公司会议室召开。
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情况如下: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2人 |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86,882,082股 |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48.74% |
本次股东大会由张家港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徐品云先生主持,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公司在任董事9人,实际出席7人,独立董事彭良波和杨抚生因出差在外未能出席会议公司;公司在任监事5人,实际出席5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共2人列席了会议。
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审议扬子江物流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
赞成 票数(股) | 赞成 比例 | 反对 票数(股) | 反对 比例 | 弃权 票数(股) | 弃权 比例 | 是否 通过 |
86,882,082 | 100% | 0 | 0% | 0 | 0% | 是 |
2、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公司首募剩余资金向控股子公司长江国际进行增资的议案》
赞成 票数(股) | 赞成 比例 | 反对 票数(股) | 反对 比例 | 弃权 票数(股) | 弃权 比例 | 是否 通过 |
86,882,082 | 100% | 0 | 0% | 0 | 0% | 是 |
3、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审议扬子江物流公司股东变更的议案》
赞成 票数(股) | 赞成 比例 | 反对 票数(股) | 反对 比例 | 弃权 票数(股) | 弃权 比例 | 是否 通过 |
86,882,082 | 100% | 0 | 0% | 0 | 0% | 是 |
4、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审议“长江国际2008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赞成 票数(股) | 赞成 比例 | 反对 票数(股) | 反对 比例 | 弃权 票数(股) | 弃权 比例 | 是否 通过 |
86,882,082 | 100% | 0 | 0% | 0 | 0% | 是 |
5、审议通过了《公司风险控制与危机管理制度》
赞成 票数(股) | 赞成 比例 | 反对 票数(股) | 反对 比例 | 弃权 票数(股) | 弃权 比例 | 是否 通过 |
86,882,082 | 100% | 0 | 0% | 0 | 0% | 是 |
(全文与本公告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6、审议通过了《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制度》
赞成 票数(股) | 赞成 比例 | 反对 票数(股) | 反对 比例 | 弃权 票数(股) | 弃权 比例 | 是否 通过 |
86,882,082 | 100% | 0 | 0% | 0 | 0% | 是 |
(全文与本公告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7、审议通过了《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赞成 票数(股) | 赞成 比例 | 反对 票数(股) | 反对 比例 | 弃权 票数(股) | 弃权 比例 | 是否 通过 |
86,882,082 | 100% | 0 | 0% | 0 | 0% | 是 |
(全文与本公告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律师见证情况
江苏颐华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郭丰雷、李晓东律师签署的法律意见书。该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所涉及的有关事项进行了审查,查阅了律师认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须查阅的文件,并对有关问题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张家港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江苏颐华律师事务所关于张家港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张家港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零年一 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