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基金申购业务的一种方式,投资者可以通过国信证券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国信证券于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申请业务。投资者在办理相关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同时,仍然可以进行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三、 从2010年1月19日起,投资者可在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全国各指定网点进行上述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按照国信证券规定,每只基金每期最低申购金额为人民币500元。定投业务不受日常申购的最低数额限制。
四、 重要提示
若投资者申请办理定投业务的基金处于暂停申购状态,则本公司不接受该基金定投业务的申请。对于国信证券已受理、并提交到注册登记机构的申购申请,注册登记机构将以确认失败处理。
如果国信证券对本公告披露的定投业务活动的具体安排做出调整,请以国信证券最新的规定为准。
五、 投资者可通过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客服热线或网站咨询有关详情:
1、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36 网址:www.guosen.com.cn
2、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888-2666(免长途通话费用)010-6235 0088(北京)
网址:www.csfunds.com.cn
北京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太平庄路18号城建大厦A座9层 邮编:100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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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分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1601室 邮编:200120 电 话:021-6888 9056 / 6888 9206 传 真:021-6888 9156
华南营销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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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本公司提醒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并不等于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也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投资者投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年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