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局会议决议公告
2010年01月19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股票代码:600325 股票简称:华发股份 公告编号:2010—003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局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六届董事局第七十六、七十七次会议通知于二○一○年一月五日及八日以传真及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二○一○年一月十五日及十八以通讯方式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董事局十一位董事以传真方式表决:
一、第六届董事局第七十六次会议以十一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设立法律事务总监职位的议案》。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同意公司设立法律事务总监职位,分管法律事务,享受公司副总裁待遇。
二、第六届董事局第七十七次会议以十一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法律事务总监的议案》。
鉴于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总裁刘克先生提名,经2010年1月1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局提名委员会2010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聘任余淑玲女士为公司法律事务总监,任期为本届经营班子届满。(余淑玲女士简历附后)
特此公告。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一○年一月十九日
附:余淑玲女士简历
余淑玲,女,1963年出生,山东人,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硕士,暨南大学历史系博士生在读,曾任全国青联委员、第四届全国律师协会常务理事、第一届全国女律师协会第一副会长、珠海市青联副主席、珠海市青年志愿者协会会长、珠海市妇联执委。现任民革珠海市委副主委、珠海市政协常委、珠海市台联会常务副会长、广东省律协民法专委会副主任,在珠海市从事专职律师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