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权解除司法冻结的公告
2010年01月21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600701 股票简称:*ST工新 公告编号:2010-002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权解除司法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0年1月19日,本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2010司冻015号)《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及广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获知:
关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深圳办事处与哈尔滨工业大学高新技术开发总公司筹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广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作出的(2008)广铁中法执字第64号、第65-4号执行裁定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因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已经达成和解协议并已履行完毕,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解除对哈尔滨工业大学高新技术开发总公司持有本公司99,300,000股限售流通股的冻结,解除对哈尔滨工业大学高新技术开发总公司持有本公司12,000,000股限售流通股的轮候冻结,解冻日期为2010年1月19日。
上述股权冻结相关情况详见刊登在2008年8月13日《上海证券报》上的本公司2008-013号公告。
特此公告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