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西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西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0年1月20日在四川省西昌市本公司办公楼五楼会议室召开,应到会董事15人,实到13人,分别是:何永祥、罗俊、胡志忠、安旭源、邱永志、吕必会、杨承斌、赵庆复、刘枞、杜德兵、林大热、袁孝康、李云龙。董事杨博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会议,书面授权委托董事邱永志代为行使表决权,董事陈华明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会议,书面授权委托董事吕必会代为行使表决权。监事会主席周刚、监事兰翔、肖铭、田健康和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何永祥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会议讨论,审议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10年上半年向银行申请借款的议案。
2010年上半年,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凉山州分行办理的4笔一年期借款共计6630万元将到期,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凉山州分行办理的3笔一年期借款共计7700万元将到期。为适应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满足公司各项经营活动对资金的需求,上述借款到期后,公司拟继续向中国工商银行凉山州分行和中国建设银行凉山州分行等金融机构在14330万元额度内申请借款。借款期限和借款利率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同时授权公司财务部办理借款相关手续以及向有管辖权的部门申请办理借款抵押物备案登记手续。
表决情况:15票同意,通过本项议案。
二、关于成立盐源县西源电力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
根据公司五届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提交2007年度股东大会表决同意的《公司投资开发永宁河流域的议案》,为加快永宁河流域的水电资源开发以满足凉山经济发展需要和提升公司效益,经与盐源县人民政府协商,公司拟与盐源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盐源县西源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西源公司”),公司持股比例为85%,盐源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15%,西源公司首期注册资本为6625万元,主要业务为永宁河干流大洼、二级、四级、五级电站的建设和经营管理,
表决情况:15票同意,通过本项议案。
三、《四川西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制度》,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情况:15票同意,通过本项议案。
四、关于进一步加大追偿工作力度的议案。
本项议案由公司刘枞、杜德兵、林大热、袁孝康、李云龙五位独立董事联名提议,主要内容为:由于西昌电力在违规担保借款系列案件中是无辜代偿债务人,在按法院判决、和解协议承担担保责任后,向四川立信、朝华集团等当事人进行追偿,既是公司经营层的应尽职责,也符合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因此,我们作为西昌电力的独立董事,要求公司经营层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公司各股东单位加大支持力度,采取多种手段,依法追偿,尽最大可能减少公司的实际损失,并向公司股东大会报告追偿情况。
表决情况:15票同意,通过本项议案。
上述第一项议案需提交下次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四川西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