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月初迅速增加的信贷投放,使得监管机构神经高度紧张。因而,一些未能遵循“均衡放款”原则的银行,成为了监管机构重点“照顾”的对象。
在年度工作会议上,无论是央行还是银监会,都重点强调了今年的信贷投放一定要均衡,防止月度、季度之间的异常波动,提高金融支持经济发展的可持续性。但均衡放款应该如何理解?这是否意味着银行业金融机构需要以每季度、甚至每月保持同样增速的水平进行信贷投放?
笔者认为,其中的“均衡”不能以绝对量化的指标来确定,而是应该在保持银行业信贷投放正常习惯的情况下,引导银行业针对实体经济的需求,尽可能适量地进行投放。而银行间较为常见的“4∶3∶2∶1”、“3∶3∶2∶2”这类信贷投放节奏,是否符合今年实体经济需求的步伐,尚待证实。所以,笔者认为,监管机构判断银行是否均衡放贷的标准,不会严格的以“4∶3∶2∶1”或“3∶3∶2∶2”的节奏来进行,而会更多运用市场化的手段来调节每个月或者是每个季度的投放节奏。
从2009年的信贷投放情况看,下半年,国有银行和股份制银行季末信贷冲高的情况已基本改善,但城商行、农信社等中小金融机构仍未将季末冲高的习惯完全改变。
对商业银行的信贷投放来说,季末、月末冲高也是可以通过调整审贷会的召开时间、改变银行业绩考核方式等途径,予以避免。但任何项目都有自己特定的周期,因此,信贷投放过程中的合理波动将难以避免。笔者认为,这种合理的波动应该不在监管机构的调控范围之内。监管机构关注的,是信贷投放中的异常波动。
如果说“前高后低”是银行业信贷投放的习惯,那么当最高点和最低点的“斜率”过大的时候,应该就是异常的。在2009年上半年信贷增速过快之下,监管机构迅速调整了政策措施,同时,在国内经济企稳回升的影响下,下半年的新增信贷迅速回落至较为均衡的水平,但是高点和低点之间的斜率显然大于此前的年份。
笔者认为,从目前业内专家的判断来看,今年的经济形势将继续向好,因而,信贷投放的节奏则需要更加平稳,高低点之间的斜率也将回落至与往年较为平均的水平。因此,一季度的信贷投放速度不宜过快,否则将有悖于均衡性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