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公告
2010年01月23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600150 证券简称:中国船舶 编号:临2010-01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获得高新技术企业
认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于2008年4月14日出台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08]172号)和2008年7月8日发布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2008]362号)相关规定,经企业申报、地方初审、专家审查、公示等程序,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中船澄西船舶修造有限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并于近日获得了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国家税务局、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联合下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GR200932000828),认定有效期三年。
根据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政策,该公司自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三年内(2009年至2011年),所得税率按15%的比例征收。认定前中船澄西船舶修造有限公司的税率为25%,现将按规定从2009年起相应调整为15%。
特此公告。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