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光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0年1月12日以书面方式发出通知,于2010年1月22日在紫光大楼一层116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6名实到6名,符合《紫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3名监事列席了会议。
经审议、逐项表决,会议以6票全票赞成,做出如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变更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紫光数码有限公司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天宁寺支行担保的议案
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紫光数码有限公司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天宁寺支行申请的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保证金额为人民币9900万元。后经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天宁寺支行协商,紫光数码有限公司将向其重新提出申请,拟申请2.1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授信额度有效期为一年。
鉴于此,公司为紫光数码有限公司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天宁寺支行担保事项将发生变更,董事会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紫光数码有限公司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天宁寺支行办理的1年期人民币2.1亿元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金额为授信敞口人民币1.99亿元。
二、通过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紫光数码有限公司申请厂商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紫光数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光数码”)系公司设立的专业从事增值分销业务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90%的股权。根据紫光数码与上海惠普有限公司、惠普贸易(上海)有限公司和惠普(重庆)有限公司签订的《产品经销协议》及其他相关协议,上海惠普有限公司、惠普贸易(上海)有限公司和惠普(重庆)有限公司向紫光数码销售产品和服务。为进一步扩大业务规模和保证公司分销业务顺利开展,公司同意为紫光数码申请上述厂商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具体内容如下:
同意公司为紫光数码在其与上海惠普有限公司、惠普贸易(上海)有限公司和惠普(重庆)有限公司签订的上述经销协议下的付款义务及其他基于紫光数码与上海惠普有限公司或者惠普贸易(上海)有限公司或者惠普(重庆)有限公司就产品、服务等交易行为所产生的全部义务向三家公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担保总额不超过2.5亿元人民币,担保期限自担保函生效之日起至2012年5月31日止。
经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09年公司为紫光数码取得上海惠普有限公司和惠普贸易(上海)有限公司的总额不超过2.9亿元人民币的厂商授信额度提供了担保。经与上述厂商协商,该项授信额度将在本次授信额度生效后到期,公司相应解除担保责任。
上述议案一、议案二需经公司2010年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通过关于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和会议议题的议案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0年1月23日
股票简称:紫光股份 股票代码:000938 公告编号:2010-003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1、紫光数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光数码”)系紫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设立的专业从事增值分销业务的控股子公司。因业务经营需要,2009年紫光数码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天宁寺支行申请了综合授信,且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紫光数码有限公司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天宁寺支行申请的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保证金额为人民币9900万元。后经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天宁寺支行协商,紫光数码有限公司将向其重新提出申请,拟申请2.1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授信额度有效期为一年。
鉴于此,公司为紫光数码有限公司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天宁寺支行担保事项将发生变更,公司将为控股子公司紫光数码有限公司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天宁寺支行办理的1年期人民币2.1亿元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金额为授信敞口人民币1.99亿元。保证期间为自紫光数码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2、根据紫光数码与上海惠普有限公司、惠普贸易(上海)有限公司和惠普(重庆)有限公司签订的《产品经销协议》及其他相关协议,上海惠普有限公司、惠普贸易(上海)有限公司和惠普(重庆)有限公司向紫光数码销售产品和服务。为进一步扩大业务规模和保证公司分销业务顺利开展,公司将为紫光数码在其与上海惠普有限公司、惠普贸易(上海)有限公司和惠普(重庆)有限公司签订的上述经销协议下的付款义务及其他基于紫光数码与上海惠普有限公司或者惠普贸易(上海)有限公司或者惠普(重庆)有限公司就产品、服务等交易行为所产生的全部义务向三家公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担保总额不超过2.5亿元人民币,担保期限自担保函生效之日起至2012年5月31日止。
经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09年公司为紫光数码取得上海惠普有限公司和惠普贸易(上海)有限公司的总额不超过2.9亿元人民币的厂商授信额度提供了担保。经与上述厂商协商,该项授信额度将在本次授信额度生效后到期,公司相应解除担保责任。
上述两项担保事项均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经公司2010年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执行。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紫光数码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成立于2006年1月11日,注册资本:5,555万元,注册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1号院2号楼清华大学紫光大楼202室,法定代表人:李志强,公司经营范围涉及计算机网络的安装和系统集成,计算机软件的技术开发、服务、咨询、转让、培训,销售计算机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及零配件等。
截至2008年末,该公司资产总额为44,208.08万元,负债总额为36,525.97万元(无银行贷款,流动负债总额为36,525.97万元),净资产为7,562.67万元;2008年度营业收入为272,516.93万元,利润总额为1,179.07万元,实现净利润945.01万元。截至2009年9月30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48,990.43万元,负债总额为42,935.71万元(银行贷款总额5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42,935.71万元),净资产为5,896.99万元;截至2009年9月30日,营业收入为214,690.76万元,利润总额为769.90万元,实现净利润667.68万元。
被担保人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结构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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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天宁寺支行综合授信担保事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保证期间:自紫光数码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3)担保金额:人民币1.99亿元
2、上海惠普有限公司、惠普贸易(上海)有限公司和惠普(重庆)有限公司厂商授信额度担保事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保证期间:自担保函生效之日起至2012年5月31日止
(3)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
四、董事会对上述担保的意见
紫光数码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直接持有其90%的股权,紫光数码目前主要从事增值分销业务。随着其业务规模的扩大,资金需求量随之增加。公司董事会认为紫光数码经营稳健,内控体系健全,有偿还能力,加之其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可有效控制风险,因此同意为其提供担保。该公司其他股东未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889,000,000元(不含上述担保),占公司2008年末审计后的所有者权益(不含少数股东权益)的120.17%。对外担保均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紫光数码有限公司2008年度财务报表、2009年三季度财务报表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0年1月23日
股票简称:紫光股份 股票代码:000938 公告编号:2010-004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3、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0年2月8日(星期一)上午10时整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方式
5、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0年2月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具有证券法律业务资格的律师。
6、会议地点:清华大学东门外紫光大厦九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程序合法,资料完备。
2、会议议题如下:
(1)审议关于变更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紫光数码有限公司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天宁寺支行担保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紫光数码有限公司申请厂商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法人股东代表持出席者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证券帐户卡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进行登记;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证券帐户卡进行登记;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证券帐户卡进行登记。外地股东可在登记日截止前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时间:2010年2月4、5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00至5:00
3、登记地点:清华大学紫光大厦9层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四、其他事项:
1、联系地址及联系人:
联系地址:清华大学紫光大厦9层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邮政编码:100084
联系人:齐联、张蔚、葛萌
电话:010-62770008 传真:010-62770880
2、会期半天,出席者交通费、食宿及其他费用自理。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0年1月23日
附件: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紫光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证券帐户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委托日期及期限:
股 东 登 记 表
截止2010年2月3日,本人(本单位)持有紫光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兹登记参加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姓名或名称: 证券帐户号码:
持股股数: 出席会议人员姓名:
股东签名(或盖章): 出席人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