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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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0年1月22日晚在广州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1名,实到董事9名, 独立董事宋献中先生因公出差未能出席,委托独立董事刘少波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副董事长黄阳旭先生因公出差未能出席,委托董事、董事会秘书吴立东先生代为主持会议,并行使表决权。本公司董事童来明、洪军、严肃、王奇、吴立东、张晓忠、赵伟、刘少波、陈伟光出席本次会议。本公司监事陈海青、王晓东、黄新元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董事会秘书吴立东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并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童来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增补童来明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主任委员;增补严肃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增补童来明先生、黄阳旭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增补童来明先生、洪军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上述委员任期与董事会剩余任期一致。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名单如下:
(一)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
主任委员:童来明
委员:赵伟、黄阳旭、刘少波、宋献中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主任委员:宋献中
委员:严肃、张晓忠、刘少波、陈伟光
(三)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主任委员:刘少波
委员:童来明、黄阳旭、赵伟、陈伟光
(四)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主任委员:赵伟
委员:童来明、洪军、陈伟光、宋献中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结构的议案》;
为适应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将原职能部门调整为:战略发展部、技术部、采购部、生产部、设备部、品质管理部、储运部、财务部、审计部、综合部、国内业务部、国际业务部十二个部门。
特此公告。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一月二十二日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作为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详尽审阅了公司董事会提供的有关资料,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的《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董事长被提名人童来明先生的提名程序合法有效。
二、经审查,董事长被提名人童来明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公司法》禁止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以及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
三、同意选举童来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
独立董事签名:赵伟、刘少波、陈伟光、宋献中(刘少波代)
二○一○年一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