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安黑豹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东安黑豹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010年1月12日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10年1月23日上午9时在公司综合楼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亲自出席9名。4名监事和全部高管人员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王军先生主持,经过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2009年年度财务决算处理事项的议案》(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2009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关于2009年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经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2009年公司实现净利润为40,100,789.62元。截止2008年末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64,414,348.49元,2009年实现的净利润用于弥补2008年末累计亏损后,2009年末未分配利润为-124,313,558.87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利润分配的规定,拟定公司2009年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议案尚需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2009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2009年年度独立董事工作报告》(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200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2010年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鉴于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较好地履行了2009年年度财务审计工作,同时为了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经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提议,续聘该所为公司2010年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年度审计费用为 30 万元。
本议案尚需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关于2010年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1)向东安实业采购变速箱总成(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向海南黑豹销售商品车(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孙军亮先生、孙显友先生回避表决)
(3)向东安动力采购发动机总成(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王军先生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东安黑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1月25日
证券代码:600760 股票简称: 东安黑豹 编号:临2010—4
东安黑豹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司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东安黑豹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0年1月12日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1月23日下午14时在公司综合楼二楼会议室召开。5名监事出席了会议,其中亲自出席的4名,委托出席的1名。监事秦余春先生因公出差委托监事会召集人刘国娣女士出席会议,行使相关权利。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刘国娣女士主持,经过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2009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同意5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二、《200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同意5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第68 条的规定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的有关要求,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提出了如下的书面审核意见,与会全体监事一致认为:
(一) 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二) 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09年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三) 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我们没有发现参与2009年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我们保证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性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以上两项议案需提交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东安黑豹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0 年 1月25日
证券代码:600760 股票简称: 东安黑豹 编号:临2010—5
东安黑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0年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本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交易概述及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为增加产品种类,提升产品档次,拓展销售渠道,提高产品销量,2010年1月23日本公司分别与哈尔滨东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安实业)、海南黑豹游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黑豹)、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安动力)签订了汽车变速箱总成采购合同、商品车经销合同、汽车发动机总成采购合同。
依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东安黑豹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东安黑豹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规定,上述交易构成日常经营性重大关联交易,需经公司董事会依法审议,且关联人需回避表决。
二、交易各方的关联关系和关联人基本情况
(一)哈尔滨东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1、关联方介绍
哈尔滨东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住所:哈尔滨市平房区集智街1号;法定代表人:秦城教;注册资本:人民币2500万元;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生产销售:汽车零部件、橡胶制品、塑料制品、密封胶圈、汽车胶管、模具制造、机械设备制造、钣金、铆焊、铸造、机械加工(专项审批除外)。
2、关联关系
东安实业持有本公司15.44%股份,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依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公司与东安实业构成关联关系,本次交易属于关联交易。
(二)海南黑豹游艇有限公司
1、关联方介绍
海南黑豹游艇有限公司,住所: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深圳科技工业园区;法定代表人:孙军亮;注册资本:人民币100万元;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经营范围:游艇的生产与销售;机械及汽车零部件加工与销售;化工产品(化学危险品除外)的生产与销售;生物科技及新能源的研究与开发;农业综合开发;养殖业、仓储业。
2、关联关系
海南黑豹系山东黑豹集团有限公司投资的全资子公司,目前山东黑豹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12.08%股份,为本公司第二大股东,且海南黑豹法定代表人孙军亮先生系本公司的副董事长,依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公司与海南黑豹构成关联关系,本次交易属于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孙军亮先生、孙显友先生(现任山东黑豹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需回避表决。
(三)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1、关联方介绍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哈尔滨市南岗区高新技术开发区13栋;法定代表人:连刚;注册资本:人民币46208万元;公司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经营范围:汽车发动机、变速器及其零部件的开发、生产、销售;制造锻铸件、液压件;购销汽车(不含小轿车)。
2、关联关系
东安动力在过去十二个月内曾被认定为本公司的关联人,依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本公司与东安动力构成关联关系,该交易属于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王军先生需回避表决。
三、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汽车变速箱总成采购
公司按市场价格向东安实业采购汽车变速箱总成,2010年预计采购6000台,全年采购金额约677万,约占同类产品采购金额8.2%。每期货款于本公司验收合格入库、对方开具货款增值税发票之日起计算30天内以现金方式支付。合同有效期一年,经过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二)商品车经销
2010年海南黑豹计划按市场价格以现款提货方式经销本公司所生产商品车 450 辆,销售金额合计约为1357万元,约占本公司整车销售收入的0.9%。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至2010年12月31日。
(三)汽车发动机总成采购
公司按市场价格向东安动力采购汽车发动机总成,2010年预计采购1671台,全年采购金额约1481万元,约占同类产品采购金额4.91%。每期货款于本公司验收合格入库、对方开具货款增值税发票之日起计算30天内以现金方式支付。合同有效期一年,经过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四、交易审议情况
(一)关联董事回避情况和董事会表决情况
经公司2010年1月23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
1、向东安实业采购汽车变速箱总成的交易,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2、向海南黑豹销售商品车的交易,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孙军亮先生、孙显友先生回避表决)。
3、向东安动力采购汽车发动机总成的交易,以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联董事王军先生回避表决)。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在召开本次董事会之前,公司已向独立董事进行了情况说明并征得独立董事的书面认可,同意将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予以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关联交易发表的独立意见认为:同意公司向东安实业采购汽车变速箱总成、向海南黑豹销售商品车、向东安动力采购汽车发动机总成;上述关联交易按照公开、公平的原则进行,价格公平合理,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交易目的及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严格遵守公开、公平的原则,决策程序法律法规的要求,有利于公司增加产品种类,提升产品档次,拓展销售渠道,提高产品销量,符合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与本交易有关的其他安排
上述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授权经理层办理交易的具体事宜。
七、备查文件
(1)本公司分别与东安实业、海南黑豹、东安动力签订的《基本合同》、《基本合同附件》、《基本买卖合同》。
(2)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有关议案事前认可的书面意见。
(3)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有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东安黑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