卧龙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四届十四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卧龙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1月20日以专人送达、传真或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发出关于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的通知,通知定于2010年1月25日上午在公司办公大楼会议室召开公司四届十四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应到董事9人,与会董事9人,公司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王建乔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调整公开增发中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数额的预案》
依据公司200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增发A股具体事宜的议案》的授权,公司将公开增发募集资金项目中补充流动资金调减为零,并相应下调募集资金规模。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原《关于公司2009年度公开增发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第8条内容:
8、募集资金用途:公司拟通过本次增发新股募集不超过108,000万元,用于投资以下四个项目:
(1)投资52,000万元在浙江省杭州湾上虞工业园区建设高压、超高压变压器项目;
(2)投资30,000万元在浙江省上虞市经济开发区公司厂区内建设高效节能中小型交流电机技术改造项目;
(3)投资15,000万元在浙江卧龙灯塔电源有限公司新建厂区内实施大容量锂离子电池项目;
(4)补充流动资金11,000 万元。
如本次增发募集资金净额少于108,000万元,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现调整为:
8、募集资金用途:公司拟通过本次增发新股募集不超过97,000万元,用于投资以下三个项目:
(1)投资52,000万元在浙江省杭州湾上虞工业园区建设高压、超高压变压器项目;
(2)投资30,000万元在浙江省上虞市经济开发区公司厂区内建设高效节能中小型交流电机技术改造项目;
(3)投资15,000万元在浙江卧龙灯塔电源有限公司新建厂区内实施大容量锂离子电池项目。
如本次增发募集资金净额少于97,000万元,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2009年11月26日召开的200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其他事项不变。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卧龙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