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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 1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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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9版: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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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B9版:信息披露
    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暨召开2010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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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暨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2010年01月27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股票代码:600595     股票简称:中孚实业     公告编号:临2010-001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暨召开2010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0年1月25日召开。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进行,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9名。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董事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林州市林丰铝电有限责任公司通过股权信托计划方式向中原信托有限公司融资的议案》;

      林州市林丰铝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林丰铝电”)是2003年12月在林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26,000万元人民币,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截至2009年9月30日,林丰铝电资产总额为241,646.19万元,负债总额为175,776.28万元,净资产为65,869.91万元;2009年1-9月利润总额为12,778.80万元,净利润为9,596.20万元。

      为改善林丰铝电的财务结构,补充其经营资金,公司同意由中原信托有限公司以设立“中孚林丰铝电股权投资资金信托计划”的融资方式向林丰铝电增资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以实际信托募集到位资金数额为准),以林丰铝电2009年度每股净资产2.73元(未经审计)为依据,增资后中原信托有限公司占林丰铝电不超过22%的股权,本公司仍然对林丰铝电拥有控股权。

      该议案需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欧凯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在招商银行深圳福中支行申请的一年期最高额2.5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林州市林丰铝电有限责任公司为林州市电业局在安阳市中国银行取得3800万元人民币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同意本公司作为受益人受理河南联通铝业有限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营业部开立国内信用证的议案》;

      该业务累计金额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期限为一年。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201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一月二十五日

      股票代码:600595     股票简称:中孚实业     公告编号:临2010-002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0年1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马治国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会议讨论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林州市林丰铝电有限责任公司通过股权信托计划方式向中原信托有限公司融资的议案》;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欧凯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在招商银行深圳福中支行申请的一年期最高额2.5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议案》;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林州市林丰铝电有限责任公司为林州市电业局在安阳市中国银行取得3800万元人民币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同意本公司作为受益人受理河南联通铝业有限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营业部开立国内信用证的议案》。

      特此公告。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〇年一月二十五日

      股票代码:600595     股票简称:中孚实业     公告编号:临2010—003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为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欧凯

      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申请最高额

      2.5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深圳市欧凯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凯公司”)

      ●本次担保额度为最高额2.5亿元人民币;截至2009年12月31日,本公司为欧凯公司累计担保实际金额为3.27亿元人民币。

      ●本次未提供反担保

      ●截至2009年12月31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总额为27.3亿元人民币。

      ●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0年1月25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欧凯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在招商银行深圳福中支行申请的一年期最高额2.5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议案”。

      本次担保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市欧凯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嘉汇新城汇商中心3001室

      法人代表:贺怀钦

      注册资本:人民币伍仟万元整

      经营范围: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经营进出口业务(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办)。

      欧凯公司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截止2009年9月30日,欧凯公司资产总额为47,406.77万元,负债总额为42,283.70万元,净资产为5,123.08万元;2009年1-9月利润总额为793.54万元,净利润为631.40万元。目前该公司经营状况良好。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公司为欧凯公司在招商银行深圳福中支行申请的一年期最高额2.5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1年,未提供反担保。欧凯公司此笔贷款主要用于国内外贸易、票据贴现、商业汇票承兑、保函等。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担保事项进行了充分论证,认为:该公司目前经营状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为其担保不会损害本公司利益。为支持其发展,同意公司为其最高额2.5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五、本公司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累计金额

      截至2009年12月31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总额为27.3亿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13.37%;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被担保人2009年9月份财务报表;

      3、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4、独立董事对上述担保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一月二十五日

      股票代码:600595     股票简称:中孚实业     公告编号:临2010—004

      关于全资子公司——林州市林丰铝电有限责任公司为林州市电业局在安阳市中国银行取得3800万元人民币借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林州市电业局

      ● 本次担保额度:3800万元人民币;

      ● 林州市林丰铝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林丰铝电”)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 本次未提供反担保

      ● 截至2009年12月31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总额为27.3亿元人民币。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0年1月25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公司同意全资子公司——林州市林丰铝电有限责任公司为林州市电业局在安阳市中国银行取得3800万元人民币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本次担保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林州市电业局

      住所:龙山区东环路中段

      法人代表:董广林

      注册资本:人民币2255万元

      经营范围:主营电力供应

      财务指标:截至2009年12月31日,其资产总额为25,360.41万元,负债总额为16,876.05万元,净资产为8,484.36万元,利润总额56.11万元,净利润42.09万元。目前该公司经营状况平稳。

      本公司与林州市电业局无关联关系。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林丰铝电为林州市电业局在安阳市中国银行取得3800万元人民币借款,担保期限为1年,未提供反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经公司董事会查阅林州市电业局的营业执照、财务报表及相关信息,一致认为他们目前生产经营运作平稳,资信状况良好。同意全资子公司——林丰铝电有限责任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五、本公司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累计金额

      截至2009年12月31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总额为27.3亿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13.37%;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被担保人2009年12月份财务报表;

      3、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4、独立董事对上述担保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一月二十五日

      股票代码:600595     股票简称:中孚实业     公告编号:临2010—005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规定,作为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有关审议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欧凯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在招商银行深圳福中支行申请的一年期最高额2.5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议案;

      深圳市欧凯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凯公司”)是2002年1月在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公司拥有其100%的股权,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截至2009年9月30日,欧凯公司资产总额为47,406.77万元,负债总额为42,283.70万元,净资产为5,123.08万元;2009年1-9月利润总额为793.54万元,净利润为631.40万元。目前该公司经营状况良好。

      经核实欧凯公司相关资料,我们认为:该公司目前经营状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为支持其发展,公司为其在招商银行深圳福中支行申请的一年期最高额2.5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我们认为本次担保不存在违规情形,同意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全资子公司——林州市林丰铝电有限责任公司为林州市电业局在安阳市中国银行取得3800万元人民币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林州市电业局成立于1953年,注册地为龙山区东环路中段,注册资金2255万元,法定代表人为董广林。该公司主营电力供应。

      截至2009年12月31日,其资产总额为25,360.41万元,负债总额为16,876.05万元,净资产为8,484.36万元,利润总额56.11万元,净利润42.09万元。目前该公司经营状况平稳。

      经核实林州市电业局的财务报表及其它基本材料,我们认为:该公司目前经营状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公司与林州市电业局无关联关系,本次担保不存在违规情形,同意林州市林丰铝电有限责任公司为其担保。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刘红霞 赵钢 文献军

      二〇一〇年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