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代码:115003 债券简称:中兴债1
权证代码:031006 权证简称:中兴ZXC1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签订合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近日,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ZTE Corporation South Africa (PTY)Limited与南非移动运营商Cell C(PTY)LTD.及其控股股东OGER TELECOM(SOUTH AFRICA)(PTY)Limited 签订了主设备供应(Network Supply Agreement)及运维托管合同(以下简称“该合同”)。根据该合同,本公司将向运营商Cell C (PTY) LTD.提供总金额约为3.78亿美元的GSM/UMTS 网络交钥匙工程及运维服务。该合同属于与本公司日常业务经营相关的产品销售及工程服务合同,于本公告日前满足生效条件。
二、运营商介绍
Cell C(PTY)LTD.
Cell C(PTY)LTD.是南非移动运营商,也是南非首个运营GSM 900M/1800M双模网络的移动运营商。注册资本为525,525,000兰特,主营业务为移动电信网络运营,注册地为南非约翰内斯堡。本公司认为Cell C(PTY)LTD.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公司与其无任何关联关系。
OGER TELECOM(SOUTH AFRICA)(PTY)Limited
OGER Telecom(SOUTH AFRICA)(PTY)是Cell C (PTY) LTD. 的控股股东。本公司认为该公司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并与其无任何关联关系。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该合同总金额约为3.78亿美元,已经本公司与各方授权代表签署,并已满足生效条件;该合同项下的工程周期预计为3年,在此期间本公司将按照相应的工程完工进度确认相应的收入和成本,该项下的全部收入和成本将在取得终验证书后全部结转完成。
四、合同风险及对本公司的影响
1、合同风险: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可能遇到不可预计的或不可抗力等因素可能导致工程延期进而影响整个工程周期。
2、合同对本公司的影响:该合同对本公司的利润影响处于本公司国际业务正常范围之内。
五、其他相关说明
本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该合同的履行情况。
特此公告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1月27日
证券代码(A/H):000063/763 证券简称(A/H):中兴通讯 公告编号:201010
债券代码:115003 债券简称:中兴债1
权证代码:031006 权证简称:中兴ZXC1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兴ZXC1”认股权证行权及终止上市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认股权与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和《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认股权证上市公告书》的约定,“中兴ZXC1”认股权证将于2010年2月1日(星期一)起开始行权,行权的截止时点为2010年2月12日15时整,“中兴ZXC1” 最后一个交易日为2010年2月5日(星期五),并将于2010年2月8日(星期一)起终止交易,于2010年2月12日(星期五)15时后终止上市。本公司特提请投资者关注“中兴ZXC1” 认股权证行权的有关事项。
一、基本风险提示
1.“中兴ZXC1”认股权证的存续期自2008年2月22日起,至2010年2月21日止。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权证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权证存续期满前5个交易日,权证终止交易。“中兴ZXC1”认股权证的最后一个交易日为2010年2月5日(星期五),从2010年2月8日(星期一)起终止交易,中兴通讯A股股票(股票代码:000063)、中兴债1(债券代码:115003)仍正常交易,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
3.“中兴ZXC1”认股权证的行权期为权证存续期的最后10个交易日,即2010年2月1日(星期一)至2010年2月12日(星期五)之间的交易日(包括首尾两日),其中2010年2月8日(星期一)至2010年2月12日(星期五)为不可交易的行权期(包括首尾两日)。
投资者行权的截止时点为2010年2月12日15时整,过时再申请行权无效。
4.“中兴ZXC1”经除权除息调整后的认股权证行权价格为42.394元/股,调整后的行权比例为1:0.922,即投资者每持有1份“中兴ZXC1”认股权证,有权在行权期内以42.394元/股的价格购买0.922股中兴通讯A股股票。
二、行权操作要点(不同的券商交易系统界面会略有不同)
1.申报指令
投资者依据券商技术系统的提示,发出认股权证的行权指令,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证券代码:031006(权证简称:中兴ZXC1)
业务类别:行权
委托数量:申报的权证行权数量
委托价格:42.394元(行权价格)
投资者当日买进的权证,当日可以行权;行权指令以份为单位进行申报;行权指令当日有效,当日可以撤销。
2.投资者须在申报前确认的事项
在发出行权指令前,认股权证投资者应当确认其申报行权的认股权证份数不大于其证券账户中可动用的认股权证份数,且账户中有足够的资金,否则,该行权指令作废,投资者需另行申报行权。
3.行权后资金、权证的扣减及标的证券的取得
接到投资者发出的认股权证的行权指令之后,券商扣减投资者账户中的权证可用数量,扣减权证数量等于有效行权委托数量。此外券商还需扣减投资者行权所需资金额(含行权手续费),行权所需资金计算公式为:行权所需资金=申请行权数量×行权价格(42.394元)×行权比例(0.922)+申请行权数量×行权比例(0.922)×标的证券面值(1元)×手续费
行权成功,投资者将于T+1日交收后收到行权所得的标的证券,行权应得的标的证券于T+1日可以交易。投资者证券账户的标的证券增加数量=认股权证有效行权委托数量×行权比例。
4.其他
按照“中兴ZXC1”认股权证行权比例计算的标的证券,不足1股的部分予以舍弃处理。
认股权证投资者应当确认其账户中有足够的资金,并请投资者及时查看其行权结果,确认行权是否成功。
在“中兴ZXC1”认股权证的行权期间的前5个交易日,即2010年2月1日至2010年2月5日之间的交易日(包括首尾两日),“中兴ZXC1 ”认股权证正常交易。2010年2月5日为“中兴ZXC1”认股权证的最后一个交易日,从2010年2月8日(包括当日)起“中兴ZXC1”认股权证终止交易。
三、咨询机构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及投资者关系部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中兴通讯大厦A座6楼
联系人:张琴
电话:0755-26770282 传真:0755-26770286
四、特殊提示内容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2010年节假日休市安排的通知》,2010年2月13日(星期六)至2月19日(星期五)为春节假日休市,2月20日(星期六)、2月21日(星期日)为周末休市,2月22日(星期一)起照常开市。因此“中兴ZXC1”认股权证的行权期为2010年2月1日(星期一)至2010年2月12日(星期五)之间的交易日(包括首尾两日),其中2010年2月8日(星期一)至2010年2月12日(星期五)为不可交易的行权期(包括首尾两日)。行权终止日(2010年2月12日)15时前未行权的“中兴ZXC1”认股权证将予以注销。
特此公告。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