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0年1月26日下午2: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0年1月25日—1月2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0年1月26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0年1月25日下午3:00至2010年1月26日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浙江省遂昌县凯恩路1008号)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召集人: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本公司”或“凯恩股份”)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计皓先生
6、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4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76,887,58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9.47%。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3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共73,675,68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7.82%。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4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共3,211,90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65%。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关于终止实施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74,363,791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6.72%;
反对2,446,797 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8 %;
弃权77,000 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 %。
(二)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1、变更经营范围
表决结果:
同意75,871,227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8%;
反对181,00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 %;
弃权835,361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9%。
2、修订股东大会召开地点
表决结果:
同意75,871,227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8%;
反对178,60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 %;
弃权 837,761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9 %。
以上两项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因此,以上两项议案均获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国枫律师事务所周旦律师到会见证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公司与会董事签字的《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〇年一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