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鲁润股份有限公司七届董事会
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暨2010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
补充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董事会定于2010年2月7日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已于2010年1月23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进行了公告。
2010年1月25日,公司董事会收到控股股东永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称“永泰控股”,持有公司股份121,770,25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47.62%)书面提交的关于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关于为山西灵石荡荡岭煤业有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议案》的临时提案。
公司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10年1月2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上述《关于为山西灵石荡荡岭煤业有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其中4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通过本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为山西灵石荡荡岭煤业有限公司在中信银行太原分行办理额度为人民币5,000万元的银行贷款提供担保,贷款期限1年,具体贷款及担保内容以与银行签订的相关合同内容为准。
根据永泰控股的提议,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对外担保事项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本次担保为关联担保,关联股东永泰控股在股东大会审议时将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担保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一致认为:本次关联担保事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有关对外担保规定的要求,永泰控股提请鲁润股份股东大会增加审议上述担保事项的临时提案程序、内容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将上述担保事项提请鲁润股份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有关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事宜,除增加上述《关于为山西灵石荡荡岭煤业有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议案》的临时提案内容外,其他各项事宜不变,有关股东大会内容请查阅2010年1月23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公司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暨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附: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泰安鲁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一月二十五日
泰安鲁润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泰安鲁润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票帐户卡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字: 受托人签字:
委托日期:
议案表决意见:
1、《关于公司以华瀛山西能源投资有限公司40%股权及其子公司采矿权进行抵押贷款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2、《关于公司为山西灵石荡荡岭煤业有限公司贷款担保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注:委托人应在授权委托书相应“□”中用“√”明确表示相应意见。)
证券代码:600157 证券简称:鲁润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0-004
泰安鲁润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山西灵石荡荡岭煤业有限公司
●本次贷款担保金额人民币5,000万元,累计为其担保金额人民币10,000万元。
●公司目前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人民币18,918万元
●公司无对外逾期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控股股东永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称“永泰控股”)提交公司董事会的《关于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关于为山西灵石荡荡岭煤业有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议案>的临时提案》,经公司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同意为山西灵石荡荡岭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称“荡荡岭公司”)在中信银行太原分行办理额度为人民币5,000万元的银行贷款提供担保,贷款期限1年,具体贷款及担保内容以与银行签订的相关合同内容为准。
荡荡岭公司为华瀛山西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称“华瀛山西”)的全资子公司,目前本公司持有华瀛山西40%股权,永泰控股持有华瀛山西30%股权,因此本次担保构成关联担保,需提请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关联股东永泰控股在审议时将回避表决。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荡荡岭公司,成立于2003年5月30日,法定代表人:符小民,注册资本:2,000万元,住所:山西省灵石县翠峰镇荡荡岭村,注册号码:140000206960124号,企业类型及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煤炭开采。
截至2009年11月末,荡荡岭公司资产总额为20,766万元,负债总额17,028万元,资产负债率82%,净资产为3,738万元;2009年1-11月营业收入为4,547万元,实现净利润为1,314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荡荡岭公司拟在中信银行太原分行办理额度为人民币5,000万元的银行贷款,贷款期限1年,由本公司为其提供担保,贷款时间、保证期限以与银行签订的合同期限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控股股东永泰控股本次临时提案的程序及内容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审议上述临时提案。本次担保为对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进行担保,相关担保风险较小,并且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和《公司章程》中有关对外担保规定的要求。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公告日,公司累计为荡荡岭公司提供担保金额人民币10,000万元;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含本次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8,918万元,均为对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担保,担保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6.31%,无逾期担保事项。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荡荡岭公司最近一期财务报表。
3、荡荡岭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泰安鲁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