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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B5版:信息披露
    北京蓝色光标品牌管理顾问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汕头万顺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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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汕头万顺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2010年01月28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汕头万顺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改革和完善新股发行体制的指导意见》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首次公开发行A股并在创业板上市,本次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均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实施,请询价对象及股票配售对象认真阅读本公告。关于网下发行电子化的详细内容,请查阅深交所网站(www.szse.cn)公布的《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电子化实施细则(2009年修订)》。

    重要提示

      1、汕头万顺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顺股份”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5,3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01号文核准。股票代码300057,该代码同时用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网下发行及网上发行。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股票配售对象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其中网下发行股数1,06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股数的20%;网上发行股数为4,24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股数的80%。

    3、本次发行的网下网上申购日为T日(2010年2月5日),参与申购的投资者须为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和根据创业板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相关规定已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的自然人(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发行人及保荐人(主承销商)提醒投资者申购前确认是否具备创业板投资资格。

    4、、询价对象参与初步询价时,其管理的配售对象为报价主体,由询价对象代为报价。截止2010 年2 月2 日(T-3)12:00 前已完成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的配售对象方可参与初步询价,但下列情况除外:与发行人或保荐人(主承销商)具有实际控制关系或控股关系的询价对象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及保荐人(主承销商)的自营账户。

    5、配售对象参与初步询价报价时,须同时申报申购价格和申购数量;单个配售对象若有多个证券账户,则只可采用合格账户进行报价及申购。申报价格不低于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对应的报价部分为有效报价。申报价格低于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的报价部分为无效报价,将不能参与网下申购。

    6、初步询价时,每个配售对象最多可申报三档价格,对应的申报数量之和不得超过1,060万股;同时每档申报价格对应的申报数量不低于100 万股;申购数量超过100 万股时,超出部分必须是10 万股的整数倍。

    7、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者网上发行中的一种方式进行申购。凡参与初步询价报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有效报价,均不能参与网上发行。

    8、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各种影响发行价格的因素后协商确定发行价格,同时确定可参与网下申购的股票配售对象名单及有效申购数量。每个配售对象可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查询其有效申购数量。

    9、初步询价中,配售对象有效报价对应的申购数量,应为网下申购阶段实际申购数量。每个配售对象有效报价对应的申购数量可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查询。

    10、初步询价中提交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参与网下申购时,须按照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有效报价对应的申购数量的乘积及时足额缴纳申购款。初步询价中提交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足额缴纳申购款的,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将视其为违约,违约情况将报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11、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主承销商”)作为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于2010年1月29日(T-5日)至2010年2月2日(T-3日),组织本次发行现场推介和初步询价。只有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要求的询价对象方可参加路演推介,路演推介的具体安排见本公告“二、初步询价和推介的具体安排”,有意参加初步询价和推介的询价对象及配售对象可自主选择在北京、上海或深圳参加现场推介会。

    12、、参与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必须为2010年2月2日(T-3 日)12:00 前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的配售对象。配售对象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参与初步询价,未参与初步询价或者参与初步询价但未提供有效报价的询价对象,不得参加网下申购和配售。参与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相关信息(包括配售对象名称、证券账户代码及名称、银行收付款账户名称和账号等)以2010年2月2日(T-3 日)12:00 前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备案的信息为准,因询价对象、配售对象信息填报与备案信息不一致所致后果由询价对象、配售对象自负。

    13、本次发行初步询价报价时间为2010年1月29日(T-5日)至2010年2月2日(T-3日)9:30 至15:00,其他时间的报价将视作无效。

    14、本次发行可能因下列情形中止:初步询价结束后,提供有效申报的询价对象不足20 家;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就发行价格未取得一致;网下有效申购总量小于本次网下发行数量(即1,060万股)。如发生以上发行中止的情形,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发行中止的原因、恢复发行安排等事宜。

    15、本次发行网下发行和网上发行将同步进行。具体时间为:网下发行的申购时间为2010年2月5日(T 日)9:30 -15:00; 网上发行时间为2010 年2月5日(T 日)9:30 -11:30 、13:00 -15:00,敬请投资者注意。

    16、本公告仅对本次发行中有关初步询价的事宜进行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次发行的一般情况,请仔细阅读2010年1月28日(T-6日)登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巨潮网(www.cninfo.com.cn),中证网(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www.secutimes.com);中国资本证券网(www.ccstock.cn),和本公司网站(www. wanshun.cn)的招股意向书全文,《汕头万顺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并在创业板上市提示公告》同时刊登于2010年1月28日(T-6日,周四)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

    一、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日 期发行安排
    T-6日2010年1月28日(周四)刊登《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首次公开发行A股并在创业板上市提示公告》
    T-5日2010年1月29日(周五)初步询价(通过网下电子化发行平台)及现场推介(北京)
    T-4日2010年2月1日(周一)初步询价(通过网下电子化发行平台)及现场推介(上海)
    T-3日2010年2月2日(周二)初步询价(通过网下电子化发行平台)及现场推介(深圳)

    15:00前完成初步询价

    T-2日2010年2月3日(周三)确定发行价格、可参与网下申购的股票配售对象数量及有效申报数量;刊登《网上路演公告》
    T-1日2010年2月4日(周四)刊登《发行公告》、《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网上路演(全景网)

    T日2010年2月5日(周五)网下配售缴款日(9:30-15:00,有效到账时间15:00之前)

    网上发行申购日(9:30-11:30,13:00-15:00)

    T+1日2010年2月8日(周一)网下申购资金验资

    冻结网上申购资金,网上申购资金验资

    T+2日2010年2月9日(周二)网下申购多余款项退还

    摇号抽签

    T+3日2010年2月10日(周三)刊登《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网上申购资金解冻、网上申购多余款项退还


    注:(1)T日为网下申购缴款日、网上发行申购日;

    (2)如因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系统故障或非可控因素导致股票配售对象无法正常使用其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初步询价或网下申购工作,请股票配售对象及时与主承销商联系;

    (3)上述日期为工作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主承销商及发行人将及时公告,修改发行日程。

    二、初步询价和推介的具体安排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负责组织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和路演推介工作,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1、路演推介安排

    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于2010年1月29日(T-5日,周五)至2010年2月2日(T-3日,周二)期间,在北京、上海、深圳向中国证券业协会公布的所有询价对象进行路演推介。具体安排如下:

    推介日期推介时间推介地点
    T-5日

    (1月29日,周五)

    9:30—11:30北京金融街丽思卡尔顿酒店2楼大宴会厅1+2厅(北京金城坊东街1号)
    T-4日

    (2月1日,周一)

    9:30—11:30上海紫金山大酒店2楼锦绣厅(上海浦东东方路778号)
    T-3日

    (2月2日,周二)

    9:30—11:30深圳大中华喜来登6楼元1+2厅(福田区福华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

    2、初步询价安排

    (1)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配售对象可自主决定是否参与初步询价。参与初步询价报价的配售对象相关信息(包括配售对象名称、证券账户代码及名称、银行收付款账户名称和账号等)以2010年2月2日(T-3 日)12:00 前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备案信息为准,因询价对象、配售对象信息填报与备案信息不一致所致后果由询价对象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自负。配售对象的托管席位号系办理股份登记的重要信息,托管席位号错误将会导致无法办理股份登记或股份登记有误,请参与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正确填写其托管席位号,如发现填报有误请及时与保荐人(主承销商)联系。

    (2)本次初步询价时间为:2010年1月29日(T-5日,星期五)至2010年2月2日(T-3日,星期二)每天的9:30 -15:00。参与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必须在上述时间内由其所属询价对象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提交报价,申报申购价格及申购数量。每个配售对象每次可以最多申报三档申购价格,申购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为0.01元。各档申购价格对应的申购数量之和不得超过1,060万股,同时每一档申购价格对应的申购数量不低于100万股,且申购数量超过100万股的,超出部分必须是10万股的整数倍。

    (3)申报申购数量及申购价格时应注意:

    ① 每一配售对象最多可填写三档申购价格;

    ② 假设某一配售对象填写的三档申购价格分别是P1、P2、P3,且P1>P2>P3,应的申购数量分别为Q1、Q2、Q3,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为P,则若P>P1,则该配对象不能参与网下发行;若P1≥P>P2,则该配售对象可以参与网下申购的数量为Q1;若P2≥P>P3,则该配售对象可以参与网下申购的数量为Q1+Q2;若P3≥P,则该售对象可以参与网下申购的数量为Q1+Q2+Q3。

    (4)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初步询价情况协商直接确定发行价格。

    三、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一)发行人

    名     称: 汕头万顺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杜成城

    住     所:汕头保税区万顺工业园

    电     话: 0754-83597123

    传     真: 0754-83590689

    联 系 人: 韩啸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名     称: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王春峰

    联系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1730室

    电     话: 010-88092358,010-88091300

    传     真: 010-88091638

    联 系 人: 杨晓琛、韩昆仑

    发行人:汕头万顺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