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
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豁免要约收购义务批复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重要内容提示:
● 本公告全文已于本公告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香港联合交易所网站及本公司网站。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煤集团”)及其境外全资子公司中煤能源香港有限公司自2008年9月23日至2009年9月22日期间分别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的证券交易累计增持公司7,510,114股A股股份及120,000,000股H股股份,累计增持的比例不超过本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2%。
根据《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财企[2009]94号)的规定,中煤集团将所持有的相当于中煤能源A股实际发行股份数量10%的股份共计152, 533,340国有股划转至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有,并已完成相应过户登记手续。
中煤集团已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关于核准豁免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要约收购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义务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103号)。根据该批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豁免中煤集团因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而增持公司7,510,114股A股股份、因其境外全资子公司中煤能源香港有限公司通过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的证券交易而增持公司120,000,000股H股股份,导致合计控制本公司7,601,643,774股股份,约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7.33%而应履行的要约收购义务。
特此公告。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一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1898 证券简称:中煤能源 公告编号: 2010—003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1-12月份主要生产经营数据公告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指标项目 | 单位 | 2009年 | 2008年 | 变化比率(%) | |||
12月份 | 累计 | 12月份 | 累计 | 12月份 | 累计 | ||
1、原煤产量 | 万吨 | 853 | 10856 | 860 | 10037 | -0.8 | 8.2 |
其中:自产 | 万吨 | 812 | 10080 | 663 | 9149 | 22.5 | 10.2 |
2、焦炭产量 | 万吨 | 41 | 443 | 27 | 367 | 51.9 | 20.7 |
其中:权益产量 | 万吨 | 30 | 317 | 16 | 283 | 87.5 | 12.0 |
3、煤矿装备产值 | 万元 | 38619 | 582529 | 32314 | 449362 | 19.5 | 29.6 |
4、煤炭贸易量 | 万吨 | 939 | 9676 | 692 | 8870 | 35.7 | 9.1 |
(1)国内销售 | 万吨 | 838 | 9049 | 526 | 7270 | 59.3 | 24.5 |
其中:动力煤 | 万吨 | 780 | 8765 | 517 | 6993 | 50.9 | 25.3 |
焦煤 | 万吨 | 58 | 284 | 9 | 277 | - | 2.5 |
(2)自营出口 | 万吨 | 21 | 131 | 45 | 679 | -53.3 | -80.7 |
其中:动力煤 | 万吨 | 21 | 130 | 45 | 670 | -53.3 | -80.6 |
焦煤 | 万吨 | 0 | 1 | 0 | 9 | - | -88.9 |
(3)代理出口 | 万吨 | 29 | 296 | 121 | 919 | -76.0 | -67.8 |
(4)进口 | 万吨 | 51 | 200 | 0 | 2 | - | - |
2009年1-12月份主要生产经营数据源自本公司内部统计,为投资者及时了解本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可能与本公司定期报告披露的数据有差异。
此外,因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包括(但不限于)国家宏观政策调整、国内外市场环境变化、恶劣天气及灾害、设备检修维护和安全检查等,所公告生产经营数据在月度之间可能存在较大差异。
前述生产经营数据并不对本公司未来经营情况作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预测或保证,投资者应注意不恰当信赖或使用以上信息可能造成投资风险。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一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