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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梅雁水电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0年01月28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600868 证券简称:ST梅雁 公告编号:2010-005

      广东梅雁水电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不存在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召开前不存在补充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广东梅雁水电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0年1月27日上午在广东省梅州市湾水塘梅雁大楼八楼举行。大会由董事长杨钦欢先生主持,公司在任的6名董事、在任的4名监事以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广东盛世律师事务所凌传平、李永岳律师出席会议并进行了现场见证。

    本次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有13名,代表持股额    111,531,848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5.88%。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对提案进行了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通过了关于转让公司持有的广西柳州市桂柳水电有限责任公司61.91%股权的决议。

    2、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议案序号议案内容赞成票赞成比例反对票反对比例弃权票弃权比例是否

    通过

    1关于转让公司持有的广西柳州市桂柳水电有限责任公司61.91%股权的决议。111,531,848100%0000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广东盛世律师事务所凌传平、李永岳律师现场见证,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法律意见书。

    广东梅雁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O年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