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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业评价规程明确 融资融券试点再迈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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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业评价规程明确 融资融券试点再迈一步
    2010年01月28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记者 马婧妤
    评审专家组21人名单同时出炉,其评价意见、表决结果等将成监管部门审核时的重要考虑因素

      ⊙记者 马婧妤

      

      作为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试点稳步推出的重要一环,融资融券业务试点实施方案专业评价规程正式明确,评审专家组21人名单也一并公布。

      中国证券业协会昨日发布实施《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试点实施方案专业评价工作规程》(下称《规程》)、《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试点实施方案专业评价申请材料内容与格式》(下称《格式》)、《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试点实施方案专业评价专家工作守则》(下称《守则》)等三项规则及专业评价专家小组名单,即日起专业评价专家小组将对券商试点实施方案进行评价,其评价意见、表决结果和排名情况则将成为监管部门审核券商融资融券业务试点申请时的重要考虑因素。

      根据《规程》,融资融券业务试点实施方案专业评价的主要内容包括业务决策与授权体系设置、业务开展计划与主要业务环节、业务隔离与风险监控等。

      专家小组成员共21名,包括证监会相关部门专家6名、证券交易所专家4名、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专家5名、证券业协会专家2名,以及证券公司专家4名。评价工作小组将采用工作会议方式,集中对各证券公司申报的试点实施方案进行评价,每次工作会议由9到11名左右的专家参与评价,参评专家需填写工作底稿和表决意见,并独立发表个人评价意见、独立表决。

      为保证评价工作的公正与公平,相关规则细化出十六大项指标,200个左右的要点进行评价,同时统一掌握评价标准和尺度,尽量避免人为因素影响。在此基础上,建立了以问责制为核心的评价制度。同时,融资融券专业评价还建立了评价专家回避制度。

      证券业协会有关负责人表示,对各券商试点实施方案进行科学、专业的评估,不仅可以通过比较达到将优秀试点实施方案挑选出来的目的,不断优化、细化融资融券业务操作规程,也能够通过评价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措施,降低试点过程中可能产生的风险和问题,确保试点工作顺利进行。

      有关负责人答记者问详见封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