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以书面方式于2010年1月18日向各董事发出。会议于2010年1月28日在深圳发展银行大厦召开。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应到董事15人(包括独立董事5人),董事法兰克纽曼(Frank N. Newman)、唐开罗(Daniel A. Carroll)、单伟建、刘伟琪、李敬和、肖遂宁、刘宝瑞、胡跃飞、米高奥汉仑(Michael O’Hanlon)、罗伯特·巴内姆(Robert T. Barnum)、谢国忠、陈武朝、汤敏等共13人到现场或通过电话方式参加了会议。董事王开国、马雪征因事无法参加会议,分别委托董事长法兰克纽曼、董事刘伟琪行使表决权。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康典、管维立、肖耿、周建国、矫吉生和叶淑虹到现场或通过电话列席了会议。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法兰克纽曼(Frank N. Newman)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09年第四季度呆账核销的议案》。
同意本次核销呆账本金(包括信用卡透支及垫付款项)折人民币101,134,535.20元。
以上议案同意票1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深圳市平安置业投资有限公司授信5亿元人民币的议案》。
同意继续给予深圳市平安置业投资有限公司原额续做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5亿元,其中敞口3亿元。额度期限1年。
以上议案同意票1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独立董事米高奥汉仑(Michael O’Hanlon)、罗伯特·巴内姆(Robert T. Barnum)、谢国忠、陈武朝、汤敏一致同意以上议案。
三、审议通过了《2010年业务与财务计划》。
同意《2010年业务与财务计划》,其中2010年中小企业贷款增幅计划比其他贷款增幅高1个百分点以上。
以上议案同意票1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济南分行购买办公大楼的议案》。
以上议案同意票1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