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赛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决议公告暨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夏赛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10年1月17日以通讯方式送出。公司于2010年1月28日上午9:00以通讯方式召开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应参加董事11人,实际参加10人,其中董事谭仲明委托董事周育先参加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宁夏赛马混凝土有限公司建设年产50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搅拌站项目的议案》。(有效表决票数11票,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宁夏赛马混凝土有限公司在银川市再建设一条年产50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搅拌站项目。该项目预计总投资4620万元,建设期为6个月。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宁夏青铜峡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利用先进节能技术淘汰落后水泥粉磨装备技术改造项目的议案》。(有效表决票数11票,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宁夏青铜峡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淘汰六条落后水泥粉磨装备系统,利用先进节能技术及现有水泥调配、水泥储存库、水泥包装发运系统及人力、检验试验设施建设一条辊压机+ V形选粉机+Φ4.2×13M双闭路水泥粉磨生产线及配套设施。本次技术改造项目预计总投资5398.19万元,项目建设期0.5年。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天水中材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建设2×2500t/d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及配套纯低温余热发电项目后续工程的议案》。(有效表决票数11票,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水中材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建设2×2500t/d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及配套2×4.5MW纯低温余热发电项目后续工程,即建设一条2500t/d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及配套4.5MW纯低温余热发电项目。本次后续工程预计总投资27400万元,建设期1年。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向宁夏赛马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增资的议案》。(有效表决票数11票,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以现金3000万元向宁夏赛马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增资,增资资金用于该公司在银川市建设年产50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搅拌站项目。本次增资后,混凝土公司注册资本将增至5000万元。该公司将对其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改,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事宜。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向天水中材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增资扩股的议案》。(有效表决票数11票,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与天水永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按各自持股比例向天水中材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增资共计10000万元,其中公司按75%的持股比例增资7500万元,永固公司按25%的持股比例增资2500万元。本次增资资金将用于天水中材水泥有限责任公司2×2500t/d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及配套2×4.5MW纯低温余热发电项目后续工程的建设。本次增资完成后,天水中材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将增至22800万元,公司对该公司持股比例保持不变。该公司将对其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改,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事宜。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委托银行给子公司借款的议案》。(有效表决票数11票,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委托银行给天水中材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和乌海赛马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借款,借款总额为14500万元。其中:
1.同意公司委托银行给天水中材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借款5000万元,补充该公司流动资金。该公司将以其等值机器设备为公司向其提供上述委托借款提供担保。本次借款利率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计算,期限自委托贷款合同签署之日起一年。委托贷款手续费为贷款总额的1%。,即5万元,由公司承担。
2.同意公司委托银行给乌海赛马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借款9500万元,用于该公司项目建设。本次借款利率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计算,期限自委托贷款合同签署之日起一年。委托贷款手续费为贷款总额的1%。,即9.5万元,由公司承担。
七、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借款的议案》。(有效表决票数11票,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同意公司申请向银行借款不超过32000万元,其中:
(1)同意公司申请向银行借款15500万元,借款期限1年,利率不高于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2)同意公司申请向银行借款不超过16500万元,借款期限不超过2年,利率不高于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2.同意天水中材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向银行借款不超过20000万元,用于该公司2×2500t/d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及配套纯低温余热发电项目后续工程的建设,借款期限不超过5年,利率不高于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
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八、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控股股东为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有效表决票数6票,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宁夏赛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10-002)。
九、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为子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有效表决票数11票,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宁夏赛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公告》(公告编号:2010-003)。
十、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申请资产损失计提及资产核销的议案》。(有效表决票数11票,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同意公司对截止2009年末的以下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1)经公司四届董事会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对窑炉进行综合节能技术改造,将原日产2000吨“湿磨干烧”熟料生产工艺改造为新型干法生产工艺(以下简称“湿磨干烧工艺改造”)。根据改造生产工艺的需要,原生产工艺的部分资产闲置,闲置资产的原值为74,845,466.55 元,净值为43,068,288.59元,同意公司按单项资产扣除预计可收回金额后,对该闲置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提取固定资产减值准备金额为39,343,159.96 元。
(2)由于公司进行湿磨干烧工艺改造,致使部分库存材料闲置,闲置资产的帐面价值为2,944,723.92元,同意公司在扣除预计可收回金额后,提取存货跌价准备2,833,314.00 元。
(3)由于公司部分库存材料闲置,同意公司在扣除预计可收回金额后,提取存货跌价准备818,015.23元。
2.同意公司对截止2009年末的以下资产进行报废核销:
(1)由于公司进行湿磨干烧工艺改造,需要对部分房屋进行拆除,拆除资产的原值为613,315.30元,净值为511,715.48元。同意公司对该资产进行核销。
(2)由于公司进场公路已严重损坏,对其进行拆除重建,同意公司对该资产进行核销,核销资产价值为1,083,229.67元。
(3)公司现有部分库存材料已无法使用,同意公司对该库存材料报废核销,核销资产的账面价值为231,628.88元。
公司对上述资产进行减值损失计提和报废核销后,预计将影响公司2009年度损益共计44,821,063.22元。
十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有效表决票数11票,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决定公司于2010年2月26日上午9: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就前述第七、八、九项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公司以现场方式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2010年2月26日上午9:00
(二)会议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西夏区新小线二公里处本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内容:
1.审议《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借款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控股股东为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为子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四)出席会议人员
1.截止2010年2月11日下午3: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因故不能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可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
(五)会议登记办法
1.公众股股东持股票帐户、持股凭证及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代理人须持有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持股凭证、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代理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可将登记内容传真至本公司证券部。
4.登记时间:2010年2月12日至2010年2月25日期间的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
5.登记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西夏区新小线二公里处本公司证券部。
(六)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参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联系电话:0951-2085256
0951-2052215
传 真:0951-2085256
邮 编:750021
3.联系人:武雄、林凤萍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宁夏赛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表决意见有同意、弃权和反对三种形式。
委托人: 受托人: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票帐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日期: 有效期限:
特此公告
宁夏赛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1月28日
股票代码:600449 股票简称:赛马实业 公告编号: 2010-002
宁夏赛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银行借款
提供担保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被担保人名称:宁夏赛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本次担保数量:公司控股股东宁夏建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宁夏建材集团”)将为公司计划向银行借款不超过3.2亿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3.本次是否有反担保(若有,介绍反担保方名称、反担保方式):公司将等值机器设备和房屋抵押给宁夏建材集团,作为宁夏建材集团为公司不超过3.2亿元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反担保。
4.对外担保累计数量: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81000万元,全部为公司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没有对外提供担保。
5.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零。
6.是否为关联交易:由于宁夏建材集团持有公司35.74%的股权,为公司控股股东,故本次担保事宜构成关联交易,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谭仲明、周育先、隋玉民、王广林、黄锦德回避表决。
7.交易对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的影响:本次公司控股股东宁夏建材集团为公司不超过3.2亿元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同时,公司将等值机器设备和房屋抵押给宁夏建材集团,作为宁夏建材集团为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反担保。本次关联交易事宜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
一、交易情况概述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控股股东为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股东宁夏建材集团为公司计划向银行借款不超过3.2亿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同意公司将等值机器设备和房屋抵押给宁夏建材集团,作为宁夏建材集团为公司本次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反担保。
由于宁夏建材集团持有公司35.74%的股权,为公司控股股东,故本次担保事宜构成关联交易,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谭仲明、周育先、隋玉民、王广林、黄锦德回避表决。
公司于2010年1月28日召开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本事项事前已取得了公司独立董事买文广、潘忠宇、李耀忠、彭友谊的认可,并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讨论。董事会对该次交易进行了认真的审议,关联董事谭仲明、周育先、隋玉民、王广林、黄锦德均已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审议通过。其中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此次关联交易程序合法,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同意董事会的决议,并出具了独立董事意见。
该关联交易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1.宁夏建材集团成立于1997年9月,注册资本78171万元,主营水泥及水泥熟料、水泥制品销售等。截止2008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33.72亿元,净资产25.53亿元,2008年度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3.86亿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9454万元。
三、担保主要内容
根据需要,公司控股股东宁夏建材集团将为公司计划向银行借款不超过3.2亿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2年。公司将等值机器设备和房屋抵押给宁夏建材集团,作为宁夏建材集团为公司本次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反担保。
四、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81000万元,全部为公司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没有对外提供担保。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逾期担保数量为零。
五、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控股股东宁夏建材集团为公司不超过3.2亿元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同时,公司将等值机器设备和房屋抵押给宁夏建材集团,作为宁夏建材集团为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反担保。本次关联交易事宜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及独立意见
公司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为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提交独立董事进行事前认可,独立董事买文广、潘忠宇、李耀忠、彭友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如下意见:该议案审议程序合法,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控股股东宁夏建材集团为公司不超过3.2亿元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同时,公司将其等值机器设备和房屋抵押给宁夏建材集团,作为宁夏建材集团为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反担保。本次关联交易事宜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同意本次关联交易,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独立董事:买文广、潘忠宇、李耀忠、彭友谊。
七、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夏赛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1月28日
股票代码:600449 股票简称:赛马实业 公告编号: 2010-003
宁夏赛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被担保人名称:天水中材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2.本次担保数量及累计为其担保数量:公司将为天水中材水泥有限责任公司计划向银行借款不超过2亿元提供保证担保。截止本公告日,公司为该公司担保余额合计为13000万元。
3.本次是否有反担保(若有,介绍反担保方名称、反担保方式):在天水中材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线后续工程建成后,将以等值机械设备抵押给公司,作为本公司为其银行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反担保。
4.对外担保累计数量: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81000万元,全部为公司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没有对外提供担保。
5.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零。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子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为支持天水中材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水中材公司”)的发展,加快该公司2×2500t/d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项目后续工程建设的速度,同意公司为天水中材公司计划向银行借款不超过2亿元提供保证担保。
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方情况介绍
天水中材公司成立于2009年5月,注册资本12800万元,主营水泥及水泥熟料的生产与销售。该公司目前尚处于建设期。公司现持有该公司75%的股权。
三、担保主要内容
根据天水中材公司项目建设需要,公司将为子公司天水中材公司计划向银行借款不超过2亿元提供保证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为支持子公司的发展,加快子公司项目建设的速度,同意公司为子公司天水中材公司计划向银行借款不超过2亿元提供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81000万元,全部为公司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没有对外提供担保。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逾期担保数量为零。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夏赛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1月28日
股票代码:600449 股票简称:赛马实业 公告编号: 临2010-004
宁夏赛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度业绩预增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预计的本期业绩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2009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50%以上。
具体数据将以公司于2010年4月1日公布的公司2009年度报告为准。
3.本次预计的业绩未经过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二、上年同期业绩
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73,375,957.76元
2.每股收益:1.40元
(注:本次每股收益指标为全面摊薄数据,其计算公式为:当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除以当期末公司总股本)
三、业绩预增的原因
由于区域水泥市场需求增加,致使2009年度公司水泥销量与价格均比去年同期有所增长。
特此公告
宁夏赛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