卧龙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
豁免要约收购义务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接控股股东卧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卧龙控股”)通知,卧龙控股已经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关于核准豁免卧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要约收购卧龙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义务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104号),根据该批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豁免卧龙控股因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而增持公司516,133股股份,而应履行的要约收购义务。
卧龙控股于2008年9月26日至2009年9月25日期间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516,133 股,占公司总股本285,127,200股的0.18%。
特此公告。
卧龙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年1月28日
证券代码:600580 证券简称:卧龙电气 编号:临2010-008
卧龙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卧龙国际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卧龙商务”)因不服上海海事法院对卧龙商务与上海兆龙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有限公司货运代理合同一案的判决(详见2009年1月5日、2009年12月12日披露于上海交易所网站的《控股子公司关于重大诉讼的公告》、《关于控股子公司诉讼进展公告》),于2009年12月16日向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递交了起诉状,近日卧龙商务收到了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2010)沪高民四(海)终字第14号)的受理通知书,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决定立案审理货运代理合同一案。
特此公告。
卧龙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