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五届董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暨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0年1月27日以邮件、书面等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通知,会议于2010年1月2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7人,实参加董事7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更换公司董事的议案
因公司控股股东浙江省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浙江国贸”)的要求和工作需要,何志亮先生向公司董事会提出辞去董事长、董事职务的申请。 同时,浙江国贸推荐胡承江先生作为公司新任董事候选人。董事会接受何志亮先生的辞职申请,并同意提名胡承江先生作为董事候选人递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聘任公司常务副总裁的议案
经公司总裁高康先生提名,董事会经研究决定,聘任何卫红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裁。
三、关于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会议时间:2010年2月22日上午9:00
会议地点:杭州市西湖大道12号18楼1808室
2、会议审议事项
①、关于更换公司董事的议案
3、会议出席人员
①、截止2010年2月10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资格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也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②、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聘任律师
4、会议出席方法
①、社会公众股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②、法人股股东凭单位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权证明及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③、股东可采用送达、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授权委托书必须至少提前24小时送达或传真至会议地点。
④、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地址:杭州市西湖大道12号浙江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806室
邮政编码:310009
⑤、登记时间:2010年2月20、21日9:00-16:30
5、其他事项
①、本次股东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②、联系方式
联系人:姬峰
联系电话:0571-87600383
传 真:0571-87600324
特此公告
浙江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1月29日
附件1、胡承江先生简历
胡承江,男,1955年11月出生,汉族,浙江杭州人,中共党员,大专学历,国际商务师职称。1974年参加工作。 1974年12月至1990年10月在中国人民解放军服役,先后为战士、干事、教导员;1990年10月转业至浙江省服装进出口公司,曾任党委办公室副主任;1992年5月至1999年7月在 浙江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作,先后担任过工会主席、董事、党委委员及浙江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1999年7月至2003年1月在浙江中大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工作,先后担任过总经办、党办主任,公司董事、党委委员;2003年1月至2008年1月任浙江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副董事长、党委副书记,浙江中大集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董事长;2008年01月至今任浙江省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
附件2、何卫红先生简历
何卫红,男,1968年9月出生,汉族,江苏靖江人,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国际商务师职称。1990年8月参加工作。1990年8月至1998年9月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新闻局三处工作,先后担任科员、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1998年9月至2008年2月在浙江中大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工作,先后担任总经办副主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贸易发展部经理;2008年2月至2008年12月任浙江省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贸易管理部经理,2008年12月至今任浙江省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 董事会秘书。
附件3: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浙江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